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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受理社会各界对国家开发银行县域贷款监督举报的公告

发布时间:2008-05-26 10:37作者:

 

关于受理社会各界对国家开发银行县域贷款监督举报的

      

保证开发性金融支持新农村建设及县域经济发展工作健康良性发展,保证县域贷款的规范使用,把中央支农惠农的重大政策落到实处,“国家开发银行审计举报办公室”将受理全社会对开行县域贷款工作的监督和举报,以防范和制止县域贷款在评审、使用、管理及回收等各环节的违规和不法行为,保证开发银行信贷资产安全和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目标的实现。

热忱欢迎社会各界对开发银行县域贷款进行监督,对危害或可能危害国家、地方、公众及开发银行利益的行为进行举报。

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监督范围及内容

承办、管理和使用开发银行新农村建设及县域经济贷款中的下列行为:

(一)项目选择上偏离“农村基础设施、农业资源开发和农村社会事业”的贷款投向的行为。

(二)通过欺骗、串通、共谋等方式骗取开发银行贷款的行为。

(三)挪用、挤占、侵占开发银行贷款资金的行为。借款人或用款人未按合同约定,擅自将项目贷款资金挪作他用,或非法占用、私分和转移,或造成重大损失和浪费,以及有其他违规、违法使用行为等。

(四)恶意拖欠贷款本息或悬空开发银行债务的行为。企业有钱不还,或借资产重组、改制等重大经营事件,转移和抽逃资产,逃避和悬空债务,以及其他有意、恶意逃废债的行为等。

(五)虚报、瞒报企业经营信息的行为。企业经营信息披露不真实或虚假,包括有重大遗漏事项,有严重误导性陈述,或故意、恶意隐瞒重要信息,以及有其他欺诈行为等。

(六)其他危害开发银行信贷资产安全的行为。

二、举报方式

社会各界人士如发现上述情况,可采用书信、来访、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随时向开发银行反映或举报。反映或举报内容尽可能详细具体、实事求是,不主观臆测。反映或举报可以署名或匿名。为便于了解更详细情况,反馈有关检查处理情况,以及兑现奖励,鼓励举报(反映)人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方式。开发银行承诺对举报(反映)人身份保密。

 三、奖励

经调查,举报情况属实的,开发银行将对举报(反映)人给予一定的奖励。

四、受理联系方式

举报受理或来信地址:

(一)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29号,国家开发银行审计举报办公室。邮编:100037电话:010-68333171 010-68307159。传真:010-68333173    EMAILjubao@cdb.com.cn

(二)西安市高新一路2号,国家开发银行陕西省分行纪检监察办公室(审计举报办公室)。邮编:710075 电话:029-87660553  传真:029-87660553 

EMAILzhangjuntian@cdb.com.cn

五、此公告由国家开发银行解释,相关内容已在开发银行网站上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国家开发银行陕西省分行2008年县域贷款项目公示清单
国家开发银行陕西省分行2008年县域贷款项目公示清单 

国家开发银行陕西省分行

2008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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