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发改代赈〔2009〕407 号
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下达2009年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
投资计划的通知
各有关县(区)发展计划局: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陕发改投资〔2009〕1101号《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2009年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投资计划的通知》精神,现将我市2009年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投资计划下达你们,
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这次下达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计划总投资8708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4110万元,省预算内基本建设配套资金350万元,市、县财政配套978万元,群众自筹3270万元。省、市配套资金,主要用于2009年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县搬迁群众安置点的道路、供水、供电、基本农田等基础设施建设。
二、这次下达的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在9个县(区)实施,共搬迁贫困人口2437户、9777人。2009年易地扶贫搬迁国家建房补助标准为人均补助3000元。新建住房190290平方米,新修道路58.2公里,改造道路103.6公里,新修蓄水池12座、管网78.9公里,新修改造基本农田1056亩,架设0.4KV供电线路10公里,新修河堤2.17公里,新建沼气池62口等。
三、各项目试点县要严格执行《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的实施意见》和市发展改革委近几年制定和下发的一系列相关文件精神,切实解决好搬迁群众的基本农田,做到有土安置;严格控制建房面积和标准,尽可能减轻群众负担,及时足额兑现搬迁群众建房补助;完善迁入地的有关基础设施建设,落实好搬迁群众的脱贫致富项目,确保搬迁群众 “搬得出,稳得住,能发展”。
四、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操作复杂,各试点县(区)要落实好配套资金,切实加强管理,做好有关协调组织工作,及时解决工程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加快工程进度,按时完成各项建设任务。严格执行国家关于扩大内需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的各项要求,建立健全旬报制度,将项目进展情况定期上报我委(电子邮箱:akjwfls@163.com)。
附件:2009年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投资计划项目表
二○○九年八月二十日
主题词:易地扶贫 搬迁 计划 通知
抄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政府、市财政局、市扶贫办,各县(区)人民政府。
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09年8月20日印发
共印3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