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发改农经〔2009〕109号
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下达2008年第三批农村饮水安全项目
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各县(区)发展计划局: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2008年第三批农村饮水安全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陕发改投资〔2009〕299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下达2008年第三批农村饮水安全项目128个,总投资2625.2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资金1784万元,市县配套资金841.2万元),涉及解决61274人的饮水不安全问题。具体项目和投资安排详见附表。
请你局接通知后,按照省发展改革委、水利厅、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陕发改农经〔2007〕1668号)要求,会同相关部门认真落实项目建设条件、抓紧完善单项工程初步设计审批等前期工作,迅速批转下达投资计划,并按照批准的初步设计组织实施;严禁擅自调整投资计划,确因项目建设条件不落实、多头申报造成项目和资金重复安排等问题需要调整计划的,必须说明原因并提出调整安排意见,按原计划申报程序报省审批,各县(区)下达的投资计划要及时抄报市发改委、水利局备案;会同相关部门切实加强项目建设的督促检查,加快推进工程建设,建立工程良性运行机制,确保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
附件:1、安康市2008年第三批农村饮水安全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汇总表
2、安康市2008年第三批农村饮水安全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