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发改农经〔2008〕657号
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市水利局
关于下达农村饮水安全工程2008年新增
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各相关县(区)发展计划局、水利局: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农村饮水安全工程2008年新增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陕发改投资〔2008〕1828号)文件精神,按照《陕西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一五”规划》和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经研究,现下达农村饮水安全工程2008年新增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108个,新增中央预算内投资1946万元,主要解决9县区43678人的饮水不安全问题,其中:汉滨区625.1万元,汉阴县199.3万元,石泉县211.4万元,岚皋县308万元,平利县261.7万元,镇坪县75.6万元,白河县146.8万元,宁陕县85.2万元,旬阳县32.9万元,具体项目和投资安排详见附表。
请接通知后,按照省发展改革委、水利厅、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陕发改农经 〔2007〕1668号)要求,按照此计划及批准的工程设计迅速落实实施责任,严格项目建设管理,采取超常措施,抓紧组织实施。为了加快项目开工建设速度,确保2009年3月前完成各项建设任务的顺利完成。各县区可以将此计划作为实施依据,不再做计划转发,新增投资要及时用于土建安装和设备、材料购置等。切实加强项目建设的督促检查,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加快推进工程建设,建立工程良性运行机制,确保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
附件:1、2008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新增预算内投资计划总表
2、2008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新增预算内投资计划表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十日
主题词:水利 投资 通知
抄送:省发展改革委、水利厅,市政府办公室,市财政局、审计局、统计局,有关县(区)人民政府。
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共印4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