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建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审批安康中心城市长春片区(二期)棚户区改造安置小区直接相关的城市基础设施(三号路)项目初步设计的报告》(安住建字〔2021〕215号)收悉。安康中心城市长春片区(二期)棚户区改造安置小区直接相关的城市基础设施(三号路)项目已纳入安康中心城市2021年城建投资计划,我委于2021年11月19日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该项目初步设计进行了评审,会后设计单位根据与会专家及部门意见,对初步设计文本进行了修改完善,经专家组复审,修改后的初步设计深度基本达到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参考专家组评审意见,经研究,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选址和规模
本项目选址于安康市建民办七里沟村,起于七胜路,东西走向,东接谷岭路,全长160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给排水、交通、照明、电力、通信、绿化及其他附属工程。
二、道路工程设计
原则同意道路平面、横断面、纵断面、路基、路面等设计方案。
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沥青混凝土路面,标准路幅宽度20米,双向2车道,设计车速30km/h,最大纵坡为0.5%,车行道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路面设计荷载为BZZ-100标准轴载,设计使用年限10年。
道路横断面:3.5米(人行道)+3米(慢行车道)+3.5米(行车道)+3.5米(行车道)+3米(慢行车道)+3.5米(人行道)。
三、其他工程设计
原则同意给排水、交通、照明、电力、通信、绿化等工程设计,请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在工程施工图设计中进一步优化。
四、建设工期
项目建设工期5个月。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核定项目总概算1080万元,其中建安费69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42万元。资金来源为地方财政自筹及申请中省补助。
请严格按照批复规模、内容和标准开展下阶段工作;加强全过程投资控制,确保项目投资控制在批复概算的范围内;切实加强项目建设管理,严格执行中、省、市有关环境保护、节能、绿色建筑管理规定,确保项目尽快建成发挥效益。
709附件.安康中心城市长春片区(二期)棚户区改造安置小区直接相关的城市基础设施(三号路)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总表.docx
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