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康市市级部门预算公开实施方案》的要求,现将我部门2017年决算有关信息公开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 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市内外经济形势,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负责监测全市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全市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负责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调节经济运行,负责组织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
(三)负责汇总分析全市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参与制定财政政策和土地政策;综合分析全市财政、金融、土地政策的执行效果;负责全市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促进收支总量平衡。牵头推进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四)统筹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市经济体制改革,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
(五)承担规划全市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需要安排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安排中省和市级财政性建设资金,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外资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重大投资项目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组织实施企业投资项目管理制度改革,简化审批程序、下放审批权限、完善备案程序,引导民间投资的方向。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牵头组织全市特重大自然灾害的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编制,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指导工程咨询业的发展。
(六)推进全市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负责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拟定现代物流发展战略、规划;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七)研究能源开发和利用,负责能源行业管理,提出能源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拟订能源行业发展规划和计划。加强能源监督管理,监测和分析能源产业、能源安全的发展状况,规划重大项目布局。推进能源市场建设,维护能源市场秩序。指导协调矿产、能源、资源等领域重大项目的对外合作。
(八)承担组织编制全市主体功能区规划并协调实施和进行监测评估的责任,协调推进“飞地经济”发展,提出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组织拟订区域协调发展及安康循环发展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统筹推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研究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承担西部大开发工作;综合协调全市开发区的规划和发展工作。
(九)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进出口总量计划进行调整,拟订战略物资储备规划,负责组织战略物资的收储、动用、轮换和管理,协调管理市级粮食、棉花和食糖等储备。
(十)负责全市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人口政策,参与拟订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十一)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全市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全市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研究提出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的建议,牵头拟订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国家应对气候变化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组织拟订全市应对气候变化战略、规划和政策。
(十二)起草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规范性文件;指导和协调全市招投标工作。
(十三)组织编制全市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协调相关重大问题,推进军民融合式发展,组织开展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十四)贯彻执行国家的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我市价格管理地方性规范性文件;研究提出全市价格改革的计划及政策建议,组织实施价格改革方案,指导、监督县级价格管理工作。负责价格法律法规宣传、价格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价格公示、价格诚信、价格自律、明码标价等价格公共服务工作,维护合法价格权益。
(十五)研究提出全市价格总水平控制目标及价格宏观调控措施,建立和完善价格管理制度,参与价格相关的计划、财政、金融等经济关系的协调、调控工作,负责全市价格工作宏观管理和综合平衡。
(十六)执行中、省《定价目录》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项目的价格;制定并监管中、省《定价目录》授权管理的商品价格和服务项目价格;管理行政事业和经营性服务收费;对实行市场调节的商品价格进行规范、引导和监控。
(十七)组织实施全市物价监督检查;指导和监督县级以下价格执法行为和举报工作;打击各种价格违法行为,规范市场价格秩序,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和案件;指导社会价格监督活动。
(十八)对重要商品和服务项目进行成本监审,负责组织全市农产品、工业品、公用事业成本和流通费用的调查分析工作,向有关方面提供调查资料。
(十九)建立全市价格监测和预警系统,组织实施中省市县价格监测报告制度,加强市场价格动态监测、预测,定期发布各类市场价格信息;建立健全全市价格信息网络;建立完善价格补贴与物价水平联动机制,并组织实施;调查分析市场价格趋势,为政府价格决策提供价格信息和分析建议。
(二十)组织开展全市范围内价格鉴证、价格认定工作;指导和监督县级价格认证部门业务开展,并对市县司法、行政执法机关有异议的价格鉴证结论进行复核裁定。接受各类市场主体及公民的委托,对其提出的各类商品(财产)和有偿服务项目价格进行的公证性认定,协调处理相关价格矛盾和纠纷,提供价格服务。
(二十一)贯彻执行中省关于粮食流通和粮食储备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提出全市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进出口总量计划和收储、动用市级储备粮的建议;深化全市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和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拟定全市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县区实施粮食安全责任制的监督考核工作。
(二十二)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提出市级应急成品粮油的规模、布局及动用计划建议,监督县区落实应急成品粮油规模;制定和完善全市粮食应急预案,并负责提出启动建议;负责全市社会粮食流通统计与粮油供需平衡调查工作。
(二十三)负责全市粮食流通的行业管理和全市粮食流通宏观调控具体工作,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粮食流通的科技进步、技术改造和新技术推广;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和粮食储存、运输技术规范;负责粮食行业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二十四)负责起草全市粮食流通、市级储备粮和应急成品粮油管理的有关政策并监督执行;制定粮食流通、粮油库存监督检查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粮食收购、储存环节的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
(二十五)负责市级储备粮的行政管理,研究提出市级储备粮的规模、总体布局和收购、销售、进出口总量计划和建议,提出市级储备粮轮换计划并督促实施;监督检查市级储备粮的库存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
(二十六)依法对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粮食购销活动,以及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全市粮油库存检查;负责“放心粮油”工程的组织实施和监管。
(二十七)编制粮食流通及仓储、加工设施的建设计划;负责全市粮食行业财务指导及专项项目资金的申报、使用、管理。
(二十八)组织安排和协调保障部队、灾区灾民、库区移民和缺粮贫困地区粮食供应。
(二十九)承担市区域综合交通枢纽建设(高速公路铁路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市节能减排及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十)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一)落实“五新”战略,助推“追赶超越”。牵头制定了落实“五个扎实”加快追赶超越实施方案和追赶超越季度考核点评方案,制定印发了安康市落实“五新”战略任务工作方案和年度计划。完成生产总值974.66亿元,增长10.5%、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149.32亿,增长24.1%,全省排名第一。扩大有效投资工作考核居全省第一方阵。争取中省各类项目建设资金25.25亿元,其中用于脱贫攻坚工作的项目资金,较上年净增4亿元。
(二)开发性金融支持返乡创业示范。2017年10月,国家、省发展改革委、国开行在我市举行开发性金融支持返乡创业促进脱贫攻签约活动,首批1.51亿元返乡创业贷款成功发放,支持9家脱贫带动能力强的企业。李克强总理对该项工作做重要批示并给予高度肯定,国家发改委发函致谢。
(三)创新使用苏陕扶贫协作资金。为破解带动效益好中小企业扶贫资金不足和贷款难题,我委争取苏陕扶贫协作资金1.42亿元,在全省率先试点,将协作资金总量的10%(1420万)注入市财信融资担保公司,成立了市扶贫协作融资担保基金,撬动了10倍金融信贷资金投向扶贫协作领域,实现了扶贫资金与产业发展、贫困户获益紧密联结,首批投入资金2100万元,收益项目19个,辐射贫困村57个。
(四)“项目建设年”活动成绩斐然。制定了《行动方案》和《考核办法》。开展了全市项目巡查活动,先后组织4批次259个总投资737亿元重点项目集中开工活动。先后组织系列主题宣传活动、第十二次陕南循环发展工作座谈会、项目策划包装培训会13场次,策划包装PPP项目72个,其中新开工项目20个,累计完成投资8.95亿元。实施市级重点前期项目100个当年开工建设18个,完成投资11.5亿元。西渝高铁安康段、安康至瀛湖旅游轨道、750千伏输变电工程和农网改造等一批项目前期工作取得重大进展。全市220个重点建设项目完成年度投资400亿元,阳安二线、安康机场迁建等列入省级24个重点项目超额完成年度投资任务。积极推进天贸物流城等127个产业项目建设,完成年度投资165亿元。我委被省发委表彰为全省“项目建设年”工作先进单位。
(五)强劲助力脱贫攻坚工作。认真履行脱贫攻坚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统筹协调职能,建立了领导联县科室包抓示范点制度,编制完成了项目规划、三年行动计划和2018年度实施方案。制定了《涉农资金整合项目管理暂时办法》,进一步优化了项目报批程序。全年争取以工代赈和易地扶贫搬迁中省资金9.4亿元,灾后重建资金5000万元。2017年省定122个计划脱贫村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任务提前完成,完工率100%。单项工作年度考核全省排名第二。
(六)信用体系建设全面升级。制定了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实施意见、政府部门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工作实施方案等多个规范性文件。强化部门协同联动,建立联合奖惩机制,签署五部门监管合作备忘录。积极开展新民风诚信建设活动,确定汉滨区关庙镇等10个镇作为市县发改部门共建新民风诚信建设示范镇。全市375个部门接入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全年信息推送总量达189万余条,跃居全省第一方阵。
(七)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更加规范。党组严格履行主体责任,提出“增强四个意识、提升两种能力,争做三个表率”要求,推行“党员八带头”承诺制和“落实责任清单”制,建立了行政问责、服务承诺、首问责任、限时办结、“三重一大”、“三早三卡”、党组会议、主任办公会议、工作例会等制度。先后组织了党建观摩、廉政文化进机关、党员志愿服务、文艺展演等活动,并在市十六次运动会中取得广播体操全市第一名的好成绩。
(八)学习宣传成效显著。坚持周一集中学习制度,全年组织组织集中学习40次,组织参加各类培训21次,开办“青年干部学习大讲堂”8期。充分利用各种媒体等平台加强宣传工作,全年发布政务信息723条,报送工作简报16期,在人民网、中国发展网、陕西发改网、陕西日报、阳光报、西部网、安康电视台、安康日报等媒体发表稿件300余篇。开发“常安故事”小程序,聚合扶贫力量,制作宣传片《决战在安康》《秦巴常安情》在电视台播放深受好评。
(九)“三项机制”彰显活力。制定完善了贯彻落实“三项机制”实施细则和配套制度,在干部选拔任用中充分运用“三项机制”,全年推荐提拔县级干部6人;提拔科级干部3人,调整重用5人;表彰优秀党员11名。
(十)中心工作亮点纷呈。全面完成综治、双创、创文、绿化、防汛、扶贫、支教等年度中心工作任务,季度考核均为优秀等次。全年先后被评为国家级先进单位1次,省级先进单位2次,市级先进单位11次。20名同志分别获得中省市级表彰。
三、部门基层决算单位构成及经费管理方式
安康市发改委部门预算编制涵盖市发改委机关、物价局和粮食局预算总和,部门合署办公,属一级预算单位,经费管理采取国库集中支付管理。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物价局)为安康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综合管理全市宏观经济工作,承担着30余项主要职责。根据安政办发〔2015〕153号文件下设20个内设机构,代管市重点建设项目办公室、市节能监测监察服务中心、市价格认证中心、市粮油质检中心等单位。截止2017年12月底,机关在编人员共有104人,其中:公务员和参公管理人员85人,事业和工勤人员19人。离退休干部75人。
五、2017年部门收支情况
1、本年度收入情况
财政拨款收入4228.21万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本年度支出情况
本年度共计支出3038.1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83.23万元,科学技术支出78.91万元,油物资储备支出157.85万元,其他支出1177.77万元。
六、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2017年底,我委总资产共计4147.83元,其中含固定资产892.15万元。
七、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已顺利完成2017年度各项人员经费支出和工作开展。
八、2017年专项资金情况说明
2017年度我部门专项资金共计20.00万元,为粮食流通调查统计、质量检测、监督检查专项资金。
九、安康市发改委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市发改委2017年度收入总计4601.8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228.21万元,其他收入373.65万元),与2016年3074.79万元相比,收入增加1527.07万元,增长49.66%。
(2)2017年度支出总计3038.16万元,与2016年2126.42万元相比,支出增加911.74万元,增长42.88%。按照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83.22万元,科学技术支出78.9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41万元,油物资储备支出157.85、农林水支出5万元,其它支出1177.77万元;按照经济分类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203.9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9.5万元。
2017年度收入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为:一是机构改革,物价局、粮食局财务统一合并到发改委核算;二是机构合并造成人员的并入及新增以及2017年度工资调整、车补、抚恤金发放,人员经费收入和支出相应增加。
(3)上年结转和结余1204.67万元,均为以前年度尚未列支,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系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4)本年年末结转和结余2605.74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结转结余。原因是项目专款均是一次到账,但项目支出却是按照项目实施进度拨款,结余款项均系财政拨款的结余。
(5)由于机构改革,单位撤并划转,2017年市发改委汇总数据含发改委机关、市物价局、市粮食局决算数据,因人员工资及车补标准及其他转移性支付等的增加,造成收入支出数据金额增加。
(二)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市发改委(汇总)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228.2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82.44万元,分别是其本支出1582.4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12.94万元,日常公用经费169.50万元),项目支出1244.71万元;年末结转结余2580.61万元,全部为项目结余,原因是项目专款均是一次到账,但项目支出却是按照项目实施进度拨款,结余款项均系财政拨款的结余。
人员经费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日常公用经费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含市党群公车服务中心)、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三)“三公”经费及培训费、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2017年度市发改委(本级)“三公”经费支出18.0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8.05万元。
(2)“三公”经费支出增减变化情况
2017年度市发改委(本级)“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度24.75万元减少6.7万元,下降27.07%。
下降原因:因公车改革的执行和贯彻,使得“三公”经费下降明显。
(3)培训费、会议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我委产生培训24次,培训费用累计6.47万元,开展会议27次,累计支出51.18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公车保有方面
因车改的执行,我委车辆均已移交国库,但有1辆车的移交手续不全,还在账面上显示,其实单位并没有保有车辆。
(二)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7年,对预算编制及执行情况、财务状况、人员情况等三个方面,相关具体指标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并通过决算量化指标进行了分析评价。绩效评价结果显示,上述项目绩效情况较为理想。
(三)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补充说明
1、 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我委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按程序申报集中采购,按权限办理自行采购,做到手续完善,金额准确、结算合规。
2、 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委托业务费是指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3、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表
无此项收支。
4、 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
因我委主业繁忙、副业繁杂,2017年国内公务接待49批次,人数近900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