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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 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8-26 16:45作者:

  发改办法规〔2019〕86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委、局)、交通运输厅(局、委)、水利厅(局)、商务厅(局)、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牵头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各地区铁路监管局、民航各地区管理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聚焦企业关切 进一步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的通知》(国办发〔2018〕104号)要求和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消除招投标过程中对不同所有制企业设置的各类不合理限制和壁垒,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决定在全国开展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现将《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工作过程中,重要进展、经验做法及意见建议,请及时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及国务院有关部门。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水利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

  铁路局综合司

  民航局综合司

  2019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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