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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汉滨区第一医院机动车停放服务价格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9-07-23 16:41作者:

  安发改物价函〔2019〕245号

汉滨区第一医院:

  你院《汉滨区第一医院关于停车收费的申请》收悉。为优先提供医患停车需求,缓解医院停车拥堵矛盾,根据《安康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安价发〔2017〕25 号)有关规定,现将你院机动车停放服务价格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机动车停放服务价格标准。

  (一)按不超过 2 元/小时收取;

  (二)连续停放 24 小时不超过 30 元。

  二、收费减免政策:

  (一)入院就诊患者停放车辆凭就诊票据实行一天内(24 小时),首次停放 3 小时以内免费,超过 3 小时部分,按规定的收费标准收费。

  (二)对以下车辆免收车辆停放服务费:

  1、执行公务的公、检、法、军、警车辆;

  2、正在履行职责的市政、环卫、救护、救灾、抢险、殡葬、邮政快递等车辆;

  3、进入停车场不超过 30 分钟的所有车辆。

  三、你院需按规定做好收费公示,公示内容必须清晰完整, 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四、此服务价格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为两年,期间如有新政策规定出台按新政策执行。

  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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