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要闻动态 > 通知公告 > 正文内容

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归集公示政务诚信承诺信息通知的函

发布时间:2019-07-18 17:04作者:

  安发改财信函〔2019〕23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恒口示范区、瀛湖生态旅游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根据全省政务诚信建设工作部署,为全面归集政务诚信档案,推进政务诚信承诺信息全面公开,统一公示,按照《关于归集公示政务诚信承诺信息的通知》(陕发改财金函〔2019〕1006号)要求,现就做好政诚信承诺信息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政务诚信承诺信息包括两个方面内容:一是根据政府工作报告,对本级政府或本部门2019年的主要服务事项和利民便企措施作出公开承诺;二是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76号),对本级政府或本部门依法行政、政务公开、勤政高效、守信践诺和推进社会信用建设工作作出公开承诺。

       二、各县区人民政府(含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应按照信息准确、内容完整、格式规范的填报要求,于7月26日前完成政务诚信承诺信息表填报(见附件1),并分级汇总。其中:各县区人民政府(含管委会)及其工作部门填报的政务诚信承诺信息由各县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汇总,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的政务诚信承诺信息由各单位填报后发送至市发改委进行汇总(纳入政务诚信承诺信息归集的市级单位名单见附件2),发送邮箱地址:akfgwcjk@126.com。待省信用办分配账号权限后,由市、县信用工作部门分别上传省信用平台。

  三、各县区人民政府(含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的政务诚信承诺信息,应当于2019年7月31日前通过本级政府网站、本部门网站和信用安康门户网站多渠道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信用安康门户网站应当开设“政务诚信承诺公示专栏”,并与市政府网站链接,分级公示市、县各相关部门政务诚信承诺信息。

  五、各级各部门未按要求归集和上传政务诚信承诺信息的,将记入政务诚信档案,并作为政务诚信评价指标。

  六、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做好信息归集、公示和报送工作。向省信用平台上传信息的具体方式和技术问题,可申请进入省信用平台技术交流QQ群(群号559379271)进行咨询。

  附件1.政务诚信承诺信息表.xlsx

  2.政务诚信承诺信息归集市级单位名单.xlsx

  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7月17日

  联系人:省信用办何小强,联系电话 029-63918237

                 市发改委朱 林,联系电话 3232289

[责任编辑:fgw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