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关于张豪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安发改党组〔2024〕65号

发布时间:2024-12-10 17:57作者:政办科

 委机关各科室、委属各单位:

  经委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张豪同志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办科副科长;

  袁倩同志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体制改革综合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郑佳同志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固定资产投资科副科长;

  何微同志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协调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刘阳阳同志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金融和信用建设科副科长;

  徐湘军同志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发展监管科一级科员职级;

  韩睿同志任市重点项目储备统建中心项目管理科副科长;

  刘艺阗同志任市重点项目储备统建中心项目储备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田天同志任市重点项目储备统建中心项目统建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邹荣同志任市粮油质量检测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毛克能同志任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宁同志任市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发展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中共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

  2024年10月31日

[责任编辑:市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