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建农村商业银行已成为农村信用社改革发展的主旋律。省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的意见》以来,岚皋县积极汇报争取,全力创造条件组建农村商业银行。获得省上批复后,该县以深化股份制产权改革为突破口,着力转换经营机制,改善农信社法人治理结构,逐步消化历史债务,强化内控管理,完善“三农”金融服务模式,提升经营效益。
按照国务院关于稳定农村信用社县域法人地位的改革要求,岚皋农商行是由境内自然人、企业法人共同发展成立的股份制地方性银行金融机构,由省政府直管,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地方政府不干预其合法合规的正常运营。对于提升农村信用社支农服务水平,省政府明确要求其坚持服务“三农”的市场定位,切实加大对农村城镇化建设、现代农业的支持力度,积极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简化审批程序,延长贷款期限,降低贷款利率,破解抵押贷款瓶颈。
为了顺利完成组建任务,该县采取积极保障措施,明确责任目标,构建省市县上下联动、协调配合、高效运转的决策领导机制,检查督促改制工作;县发改、国土等职能部门为改制工作畅通办事渠道,及时为其办理用地、立项审批、规划许可;国土、住建部门办理营业场所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县工商、税务、质监部门对改制组建农商行办理相关牌章证照更换;县监察局、法院、检察院积极配合清收盘活不良资产,加大涉政不良贷款清收力度,对各镇各部门拖欠形成的不良贷款,制定出切实可行的还款计划,落实还款资金,对恶意逃废债务的企业,事前建立工商联合信息沟通机制,防止企业借更换法人或企业名称逃废债务。县法院对起诉的不良贷款清收案件快查快办快结。各职能部门对改制工作鼎力配合,帮助化解改制工作中的历史包袱,促其轻装上阵,及时取得中国银监会筹建批复,确保今年2季度前正式挂牌开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