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津陕对口协作资金项目的通知》及《津陕对口协作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精神,现将我市拟申报2025年津陕对口协作资金项目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年1月13日至1月17日)。对拟申报项目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电话或传真等方式向安康市发展改革委反映。单位意见需加盖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个人意见须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方式等信息。
联系电话:0915-3203215 0915-3212285(传真)
地 址:安康市育才路113号 邮 编:725000
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