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现对拟列入2024年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陕南方向)资金的项目(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11月13日至11月19日。公示期间,如对项目存在异议,请书面反馈市发展改革委。单位意见需加盖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和手机号码,个人意见需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和手机号码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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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4年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陕南方向)资金项目公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