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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 (陕南方向)资金项目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11-13 09:01作者:区域科

  根据《陕西省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现对拟列入2024年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陕南方向)资金的项目(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11月13日至11月19日。公示期间,如对项目存在异议,请书面反馈市发展改革委。单位意见需加盖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和手机号码,个人意见需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和手机号码等信息。

  联系电话:0915-3203221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育才路113号

  邮编:725000

  附件:2024年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陕南方向)资金项目公示表

详见PDF:2024年度安康市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陕南方向)第二批资金计划.pdf

[责任编辑:市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