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安发改价格〔2024〕641号

发布时间:2024-11-11 14:28作者:价格科

安康学院、安康职业技术学院:

  现将《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陕发改价格﹝2024﹞1807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省发展改革委 省财政厅关于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pdf


  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1月6日

[责任编辑:市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