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16号建议的复函

安发改环资函〔2024〕12号

发布时间:2024-06-30 14:25作者:

廖蔚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宁陕县“引汉济渭”水源涵养区生态保护补偿的建议》(第116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引汉济渭”工程是国务院批复的《渭河流域重点治理规划》中的水资源配置骨干项目,也是国务院批准颁布的《关中—天水经济区规划》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整个工程对实现陕西水资源优化管理、统筹关中陕北用水,治理渭河水生态环境,推动全省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宁陕县作为安康市唯一引汉济渭工程饮用水水源保护县,对“引汉济渭”作出了巨大贡献,保护付出的成本巨大。一直以来,省内的横向补偿并未建立。市发改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多次向省发改委汇报,并把“引汉济渭”生态补偿作为征集提案向省政协报送。目前省发改委已在黄河流域专项中把宁陕纳入支持范围。今年2月国务院印发了《生态保护补偿条例》,并于6月1日起施行,我委将以此为契机,充分发挥部门职能,推动宁陕县“引汉济渭”水源涵养区生态保护补偿建立。


  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6月6日

[责任编辑:市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