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63号建议的复函

安发改后扶函〔2024〕34号

发布时间:2024-06-30 14:18作者:

江慧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设立易地搬迁安置区房屋维修专项资金的建议》(第163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设立易地搬迁安置区房屋维修专项资金问题

  2020年,市发改委、住建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下,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和完善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的意见》,就做好易地搬迁后扶工作制定了《安康市易地搬迁物业管理服务保障三年行动方案》,指导各县(市、区)做好易地搬迁社区物业管理工作,要求按照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的规模引导安置区业主选择合适的物业服务形式,参考商品住房标准做好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使用和监督管理工作,探索开展以政府资金保障为主,群众缴存为辅的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小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模式,在条件成熟的安置区开展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归集试点工作,全市易地搬迁安置区启动房屋维修资金归集工作。

  二、关于建立大修基金和物业管理长效机制问题

  2024年,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易地搬迁小区物业服务管理和维修资金管理工作,在市后扶办的统一部署下,市住建局深入县区开展建立大修基金和物业管理长效机制问题调研工作,拟定出《关于加强易地搬迁安置区物业服务管理和维修资金管理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提交市后扶领导小组讨论,市发改委高度重视,迅速组织财政、住建、自然资源、乡村振兴等部门召开讨论会议,经多次修改完善,2024年4月,市住建局下发了《关于加强易地搬迁安置区物业服务管理和维修资金管理指导意见》(安住建函〔2024〕169号)的通知,就加强和规范全市易地搬迁安置区物业服务管理和维修资金管理长效工作做出进一步的明确要求。各县(市、区)也相继出台了本县域的实施细则,在业委会组建、引进物业企业管理及维修资金收缴等方面上精准发力、精准指导。截止目前,全市已指导易地搬迁小区召开业主大会组建业委会149家、引进物业服务企业205家,累计归集维修资金5000余万元,全市易地搬迁小区通过社会化物业管理、镇办社区托管等模式,基本实现服务管理工作全覆盖。

  三、关于严格资金监管问题

  为做好安置区维修资金管理工作,我们要求各县(市、区)要以保障安置区房屋安全为基本,参照《陕西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本区域安置区维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多渠道、多途径筹集资金;在搬迁群众归集的基础上,统筹相关财政资金、后续扶持产业项目收益、安置区公共收益、社区集体经济帮助等方式解决维修资金归集难问题,接受审计、财政部门监督。为进一步加强安置区维修资金监管工作,市住建局已建设了安康市“安宜物业”服务监管平台,专门对物业服务和维修资金设立由部门监管、系统预警和业主查询系统,有效解决维修资金规范使用问题。

  再次感谢您对后扶工作的支持和关注,望您在今后的工作中给我们提出更多好的建议和意见。

  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安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6月3日

[责任编辑:市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