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启长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提升营商环境、优化执法监督部门执法检查”提案〔(2024)第182号〕收悉。经我委认真研究,结合部门职能职责,现就相关内容答复如下:
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我委持续推动深化“营商环境突破年”活动,落实“五个再深化”要求,坚持大抓改革、大抓服务、大抓效能,以政府有为促进市场有效,以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提升,着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激发经营主体活力。
在信用监管方面,我委对照省级层面政策要求,结合实际需要,已印发《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加强信息共享、健全信用监管机制行动方案》《安康市诚信体系建设专项行动方案》《安康市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实施方案》以及年度信用建设工作要点等文件,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结合行业领域监管职能分别制定信用监管和信息应用等操作性文件,不断健全完善事前、事中、事后全环节信用监管机制。目前,市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已在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等14个领域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行政许可告知承诺制,在税务、劳动保障等19个领域建立了事中事后分级分类监管制度,持续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有机融合,力促实现对诚信守法经营主体“无事不扰”,对失信违法经营主体加大监管力度,进一步提升市场监管效能和经营主体满意度。
关于您提出的“优化执法监督部门执法检查”的建议,市委、市政府今年4月30日印发的《安康市深化营商环境突破年行动方案》(安字〔2024〕63号)已明确:由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牵头完善行政执法工作机制,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推广行政执法检查“白名单”制度,完善联合检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非现场执法等工作机制,将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相结合,推动监管信息共享互认,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由市市场监管局牵头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对涉及多个部门、管理难度大、风险隐患突出的监管事项,建立完善市、县(市、区)两级跨部门综合监管事项清单并实施动态更新管理,加强行业监管,探索建立综合监管“一业一册”告知制度,推进“综合监管一件事”“综合查一次”“一业一查”等改革。
您的提案建议我们将充分吸收采纳,下一步,我们将立足发展改革部门职能,以深化“三个年”活动为抓手,围绕打造“全国一流、全省最优”营商环境总目标,以更大力度、更硬举措、更实作风,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提升。
感谢你的提案建议,顺祝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