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科学确定全市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的提案
的建议》(第337号)收悉,非常感谢您对安康产业链建设的关注,现答复如下:
一、全市链主企业发展情况
链长制是保障产业链供应链相对稳定、推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长效机制。“链长制”由“链主”和“链长”两个部分组成,是贯通上下游产业链条的关键环节。“链主”企业在产业链协调中会利用其主导地位协调产业链上各个节点的活动,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淘汰产业链落后环节,引领产业链发展,增强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竞争力,对产业链资源配置、技术创新和产业生态构建具有重大影响。
为了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建立健全产业链工作机制的总体要求,2021年12月,市委、市政府制定印发了《关于建立重点产业链链长制的实施意见》(安发〔2021〕16号),全市确定“11+7”条重点产业链。2023年7月,市委、市政府制定印发了《全市重点产业链优化整合工作方案》(安字〔2023〕76号),按照领域细分,重度垂直的要求,将原有“11+7”条重点产业链优化整合为8条重点产业链。按照处于产业链关键环节、主营业务收入或者产值在所属产业链企业中位于前列、具有较强的产业链资源整合能力的原则,由8条产业链牵头部门认真研究、经链长审定、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由市链长办发文确定产业链链长制工作方案和链主企业,全市目前8条产业链共确定了70家链主企业。
目前,全市产业链发展中还存在产业层次低、链条不完善、深度融合发展不够、龙头企业和链主企业引领作用不强等问题。产业链培育中存在产业链项目转化率偏低、链主企业贡献率不高、产业链质态不优以及产业链聚集速度、创新力度、融合深度、支撑强度不高等问题,尤其是缺乏企业体量大、产值效益好、科技含量高、带动作用强、具有较强社会影响力的优质链主企业。
二、下一步的工作措施
产业引领支撑作用不强是安康高质量发展的突出短板,优选产业链链主企业,提升链主企业在推动产业链发展中的引领作用非常重要。市发展改革委(市链长办)作为全市产业链牵头部门,将会同8条重点产业链的牵头部门以及相关部门,加强与省链长办(省工信厅)的对接联系,科学确定省、市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切实发挥链主企业的引领带动作用。
一是提升链主企业产业带动能力。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提升产业链发展水平的有关政策措施,鼓励引导链主企业加大配套企业和供应链服务企业支持力度,加快培育打造竞争力强、产出效率高、发展后劲足、辐射带动力大的高能级链主企业。结合产业链上中下游发展实际,市链长办将会同8条重点产业链牵头部门,通过自主申报与综合评定相结合,围绕重点产业链梳理出一批具有强大系统集成能力、较高市场占有份额、重要产业拉动作用的企业,建立链主企业储备库,实行动态管理,按照认定标准进行考核评价,每年根据产业链提升需要和“链主”企业作用发挥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二是关于“健全工作机制,确定链主明方向”的建议。为充分发挥链主企业核心带动集成作用,2021年12月,省链长办(省工信厅)印发了《陕西省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认定办法(试行)》(陕产业链办发〔2021〕10号),进一步明确了全省“链主”企业认定标准、申报条件和认定程序。下一步,我委将会同市工信局以及8条重点产业链牵头部门,依据省上要求确定市级链主企业条件,按照“同一链条、同一标准”的原则,分批识别确定产业链“链主”企业,探索发挥“链主”企业在增强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竞争力中的重要作用。同时鼓励企业积极申报国家或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专精特新小巨人及“独角兽”企业,对获得上述荣誉称号的企业,优先推荐为产业链链主企业。
三是关于“强化延链补链,实施全产业链打造”的建议。按照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产业链市级统筹工作的通知》要求,强化全市招商引资“一盘棋”理念,会同市招商部门及产业链牵头部门,深化产业链精准招商,强化市域统筹,优化资源配置,聚力招大引强,对年度配套率增幅较大的链主企业,按投资额度给予一定奖励。对于产业链企业引进龙头骨干企业或核心配套企业落地的,按照所引进企业项目建设固定资产投资额的一定比例,给予引进方一定奖补。
四是关于“优化发展环境,支持链主企业做大做强”的建议。下一步,我委将充分发挥市链长办综合协调作用,突出链主企业培育,鼓励链主企业投资开发成片土地;支持“链主”企业围绕自身技术需求、市场需求,引进和培育配套企业,支持重点产业链上的中小企业开展智能化、绿色化、数字化改造提升,培育一批专注细分行业市场、创新能力强、质量效益优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领军企业和单项冠军企业,不断提升产业链企业专业化能力。
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