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24号建议的复函

安发改产业函〔2024〕25号

发布时间:2024-06-30 17:30作者:

陈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第224号)收悉。非常感谢您对全市民营经济发展的关注,现答复如下:

  一、全市民营经济发展情况

  民营经济是支撑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近年来,全市始终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和“三个没有变”,认真落实中省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措施,深入开展“三整治四提升”专项行动,不断完善政策体系、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服务效能,全市民营经济规模持续扩大、结构不断优化、后劲逐步增强,成为推动全市绿色升级的重要力量。一是发展贡献突出。全市民营经济呈现“六六八八九”的特征,即:贡献了全市60%以上的生产总值,60%以上的科技创新成果,80%以上的税收,80%以上的城镇劳动就业,90%以上的企业数量。2023年底,全市各类经营主体突破35万户,非公经济增加值占GDP比重57%,持续位居全省各市区第一。二是组织保障到位。市委、市政府成立由党政一把手挂帅的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协调机制实现市、县两级全覆盖,形成一把手“亲自部署重要事项、亲自把关重大方案、亲自协调关键环节、亲自督察落实情况”的民营经济发展工作推进机制。三是政策体系完备。全市研究出台促进民营经济加快发展、推动非公有制经济追赶超越发展、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对产业集群、重点产业链、招商引资、科技创新驱动发展、吸引人才人口等配套机制部署完善,全面构建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支持保障体系。市级财政设立面向民营企业的产业扶持资金,总额超过2亿元。四是创新驱动提速。抢抓秦创原建设机遇,统筹推进飞地孵化园、安康科创园、企业科技园“三园”联动建设,构建飞地孵化、安康转化、园区催化“三级”协同创新机制。五是服务质效增强。坚持将开发区(园区)建设作为全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主战场,累计建成标准化厂房516万平方米,累计投资千万元入园企业2410户。

  二、推进民营经济发展所做的工作

  近年来,市发展改革委充分发挥综合协调职能,从政策引导、资金支持、项目建设、要素保障、营商环境等方面加大对民营经济的支持力度,有力地促进了全市民营经济的发展。

  (一)落实惠企纾困政策。围绕中省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和产业发展等方面,梳理中省相关支持政策,组建惠企政策直达快享矩阵,通过发布《政策速递》、上门为企服务、部门微信平台和相关网站挂载等方式,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政策宣传解读,打通政策直达、企业快享的绿色通道。

  (二)争取项目资金支持。组织企业紧盯国家政策,加强项目策划包装,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支持,缓解民营企业资金压力。近5年来,市发展改革部门共争取中省各类涉企类资金38.4亿元,支持民营企业项目1459个。其中2022-2023年度争取各类专项资金6.1亿元,全部兑付支持311个民营经济产业重点项目,有效撬动民间资本93.6亿元。

  (三)减轻企业税费负担。落实国家涉企税费减免政策,降低企业生产要素成本,近5年累计减免企业税费60.4亿元。协调落实国家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政策和天然气价格优惠,平均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每千瓦时0.15元,阶段性降低非居民电价及天然气价格。

  (四)降低企业物流成本。通过强化通道建设、出台优惠政策、整合物流资源等多措并举,推动物流成本稳中有降,安康—上海港等重点地区外贸物流费用较疫情前降低近60%。安康至西安、上海、广东等重点城市的铁路运价下降30%以上。

  (五)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将优化营商环境与“放管服”改革紧密结合,全面推行“企业座谈+亲商助企日+跟踪督办”机制,2023年度市县级共开展“亲商助企日”839场次,受理企业诉求1675条,问题解决销号率83%。“营商环境最安康”品牌加快形成,2023年全市经营主体季度满意度达97.2%,位居陕西省第一。

  三、民营经济发展存在困难问题

  受三年疫情和经济下行压力影响,全市民营经济受到较大冲击,特别是相当数量的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面临较大生存压力,部分企业处于前所未有的困境当中。融资难融资贵依然是民企发展的“老大难”问题,部分民营企业发展信心不足、投资意愿不强,注销企业数量增多。部分民营企业项目用地环评手续办理周期较长、产业链供应链不畅、企业转型升级缓慢、领军人才引进难培育难、民营高新技术企业较少等难点痛点问题,影响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

  四、推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工作措施

  下一步,我委将充分发挥职能,着力从政策扶持、资金保障、项目推动、营商环境等方面协调解决民营企业发展难题,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加大惠企纾困力度。系统梳理各部门出台的涉企政策,定期对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督查,组织民营企业对有关部门服务民营经济发展情况进行评价,切实解决政策落实“玻璃门”情况。

  (二)破解企业融资难题。积极推行“民企联保贷款”等政策,支持主营业务清晰、无不良信用记录、合法纳税、有代偿债务能力的企业通过自愿原则组成联保体,开展短期融资业务,推动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三)健全涉企服务机制。聚焦民营企业焦点难点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实施台账管理,建立常态化涉企政策服务机制,完善资源要素保障,强化科技创新支撑,引导企业转型升级,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提升产业链供应链水平。

  (四)畅通政企沟通渠道。常态化开展领导干部包联遍访帮扶重点民营企业机制,加强与民营企业定期沟通交流,建立健全民营企业问题诉求响应、协调反馈和工作协同推进机制。

  (五)强化营商环境保障。认真贯彻落实中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抓实抓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强化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能力,着力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持续打造最安康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

  十分感谢您对安康民营经济发展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希望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多加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


  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6月25日

[责任编辑:市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