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安康高新区、瀛湖生态旅游区、恒口示范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安康市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已经市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批准,市政府已印发实施(安政发〔2024〕5号)。按照市政府要求,现将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各专项计划下达给你们,请结合本县(市、区)、本部门实际,制定务实措施,精心组织实施,确保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各项任务全面完成。
附件:2024年专项计划2024.pdf
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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