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发展改革委下发文件,对国道541岚皋花里至八仙公路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予以批复,同意国道541岚皋花里至八仙公路改建工程实施,标志该项目进入实质许可阶段,为今年开工奠基坚实基础。
据悉,该项目路线起点位于国道541岚皋县南宫山镇(原花里镇)双岭村,终点位于平利县八仙镇狮坪村,建设里程37.3公里,其中:岚皋县境内约17公里,平利县境内约20.3公里。该项目估算总投资5.74亿元,将由安康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实施,工期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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