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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安康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6-24 08:36作者:

  为推动我市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印发的《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措施>的通知》(陕政办发〔2023〕12号)文件精神,结合安康实际,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草拟了《安康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社会公众可信件、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征求意见日期为2024年6月24日至2024年7月8日。

    通讯地址:安康市汉滨区育才路113号市发展改革委

    邮政编码:725000

    电子邮箱: ak3213496@126.com

    联系电话:0915-3213496

    附件:1.《安康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2.解读说明


  附件1

  安康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措施的通知》(陕政发〔2024〕3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来安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部署。坚持市场为主、政府引导、扶优劣汰、标准引领、先立后破原则,围绕扩大投资、提高效益、降耗减污、培育新业等重点实施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回收循环利用、标准提升牵引四大行动。进一步释放投资和消费潜力,提升先进产能比重,促进节能降碳,畅通资源循环利用链条,培育新质生产力,加快推动全市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目标

  到2027年,力争工业、农业、建筑、交通、教育、文旅、医疗等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25%以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关键工序数控化率分别超过90%、75%,报废汽车回收量较2023年增加约一倍,二手车交易量较2023年增长45%,废旧家电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30%,再生材料在资源供给中的占比持续提升。能效水平和本质安全水平得到显著提升,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进一步优化。

  三、重点任务

  (一)实施设备更新行动

  1.加快摸清重点行业设备更新底数。聚焦装备制造、富硒食品、新型材料、毛绒玩具等重点行业,以能耗、能效、安全、排放等强制性国家标准为依据,分县(市、区)、分行业摸清设备生产和设备更新底数,形成供需“两张清单”。完成一批大规模设备更新项目谋划并纳入重大建设项目库和三年滚动投资计划。〔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政府落实。以下分工均需各县(市、区)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2.加快低效设备替代和先进设备更新升级。针对生产设备整体处于中低水平的行业,加快淘汰落后低效设备、超期服役老旧设备。针对消费电子、光伏、汽车、锂电池、医药及医疗装备等中高水平行业,鼓励企业更新一批高技术、高效率、高可靠性的先进设备,带动提升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等各环节设备技术水平。推动重点行业设备节能技术改造。到2025年,主要用能设备能效基本达到节能水平,推广应用能效2级以上节能设备,重点行业能效基准水平以下产能基本退出。〔市工信局、市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快关键设备数字化升级。聚焦工业互联网、物联网、5G、千兆光网等新型网络基础设施,鼓励工业企业内外网改造,对关键设备使用年限过长以及非国产数字化设备进行更新升级。针对重点产业集群和工业园区,实施工业边缘数据中心更新计划,支持工业制造、智慧工厂、车联网等实时计算、低时延场景应用,推动“云边端”算力协同发展。充分发挥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体系作用,引导龙头企业带动上下游企业同步改造,打造智慧供应链。〔市工信局、市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4.加快城建市政基础设施更新改造。推进自来水厂内及居民小区二次供水(加压调蓄)设施设备更新改造。2025年底改造完成老化和新排查的“带病运行”的燃气管道。开展城镇污水处理厂、生活垃圾收转运体系及填埋(焚烧)场处理、污泥渗滤液处置工艺设备更新改造。提升重点公共区域和道路视频监控等安防设备水平。加大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因地制宜完善老旧小区适老设施、无障碍设施、停车场(库)、电动自行车及汽车充电等配套设施,到2024年年底完成中心城区果园小区、长兴小区强弱电设备更换和改造。推进老旧小区改造电梯加装工作。〔市住建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推进城市车辆绿色更新。加快淘汰国三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到2025年提前淘汰国三及国三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任务2232辆。落实便利新能源汽车通行等支持政策,提高城市公交、出租、物流配送、垃圾清运、轻型环卫、邮政、公务等车辆使用新能源汽车的比例。到2025年,除特殊工作要求用车外,新购公务用车中新能源汽车采购占比,市本级原则上不低于45%、县(市、区)级及以下原则上不低于35%。到2027年,新增或更新的公交、出租、物流配送、城建渣土车和轻型环卫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80%。〔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公安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市邮政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6.加快生产设备绿色化改造。实施绿色制造引领工程,推动水泥、有色金属等建材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加快推广低阻旋风预热器、高效烧成、高效篦冷机、高效节能粉磨等节能技术装备;加快高效稳定铝电解、绿色环保铜冶炼、再生金属冶炼等绿色高效环保装备改造更新;加快工业微电网建设,支持分布式光伏+储能、压缩空气储能等自备电厂、自备电源建设,推动新能源装备应用;推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重点企业排污设备更新换代,支持环保绩效创A。〔市工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7.推动老旧农业机械报废更新。积极贯彻落实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加大能耗高、污染重、作业损失大、安全性能低的老旧农机淘汰力度。贯彻落实陕西省新一轮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通过现场试验示范,推广一批适用于小农生产、丘陵山区作业的轻简型、智能化小型农机和特种高效专用农机,逐步推进农业机械换代升级。〔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8.提升教学科研设备保障能力。加快推动符合条件的职业院校更新专业实训教学和影响实训教学安全的设备,支持安康市技工学校等配置更新教学科研和信息化设备,提升机电一体化、电工等专业教学和实训水平,提高教育教学和学校运行保障能力。〔市教体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9.提升卫生医疗设备装备水平。鼓励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加快医学影像、放射治疗、远程诊疗、检验检查、重症救治等医疗设备更新改造,推进医院病房改造提升。积极做好全市17家县域医疗副中心建设,有效提升基层医疗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和服务水平。〔市卫健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数据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0.提升文旅设备水平。推动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按照节能环保、循环利用、安全可靠的原则,对接近使用年限、达到强制报废年限或安全和性能下降的观光类、游乐类、演艺类、智能类等文旅场所设备进行更新改造,推动设备向高端、智能、绿色、安全的方向迭代升级。大力支持体育设备更新升级,助力全民体育健身。〔市文旅广电局、市教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

  11.开展汽车以旧换新行动。鼓励将高能耗、高排放、使用年限较长、存在安全隐患的老旧汽车,更新为燃油车或新能源汽车,支持二手车流通和报废车回收拆解。对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和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分别给予一定补贴。对消费者在安康市符合相关条件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新车,开具交易发票,并在安康市登记注册的,通过发放消费券等形式发放汽车购置补贴。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对居住区充电设施给予一定补贴,鼓励充电桩基础设施运营企业适当下调充电服务费。〔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12.开展家电产品以旧换新行动。重点支持老旧家电换购一、二级能效绿色家电和新兴智能家电,鼓励家电销售企业、回收企业开展合作,实现旧家电的便捷回收和再利用。对参与以旧换新的消费者给予一定比例的购新补贴,鼓励企业开展以旧换新促销活动。采用发放消费券等形式,对消费者以旧换新购买一、二级能效绿色智能家电和绿色智能家居产品给予补贴。有条件的县(市、区)供销社充分利用镇村级基层社、为农综合服务中心、供销生活超市,设立家电产品销售区,积极参与家电产品以旧换新行动。〔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供销社按职责分工负责〕

  13.开展家居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支持传统家居品质提升,推动家装厨卫“焕新”。鼓励家居企业推出绿色、低碳、智能化的家居产品,支持传统家居的品质提升和旧房翻新改造。鼓励家居企业打造线上线下融合的消费场景,提供个性化的家居设计、定制和安装服务。鼓励家居销售企业依托卖场和物流仓储,建立废旧家居回收仓,开展以旧换新业务,提供上门送新收旧服务。无残值废旧家居及时转运大件垃圾处理场进行销毁。对购置新家居和适老化改造的消费者给予适当的补贴。积极开展绿色建材下乡活动。〔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实施回收循环利用行动

  14.完善废旧产品设备回收体系。进一步规范健全再生资源回收站点,统筹推进中心城区可回收物分拣中心和区域集中交易市场建设。推进线上线下“换新+回收”一体化模式,鼓励上门回收废旧消费品。引导有条件的县(市、区)依托社有企业、基层社、综合服务社等各类基层网点和已建成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拓展再生资源回收业务。优化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布局。完善公共机构办公设备回收渠道。培育一批再生资源回收分拣骨干企业。〔市商务局、市城管执法局、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市供销社按职责分工负责〕

  15.完善二手商品流通交易体系。推动实体二手市场规范建设和运营,加强二手车经销企业备案管理,进一步提高汽车销售企业备案率,努力做到应备尽备。完善二手车经销企业备案登记制度,支持二手车销售由经纪转经销,对符合条件的二手车经销企业给予一定奖补。商务、公安、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信息交流共享,推动实体二手车市场规范建设和运营。推动二手电子产品交易规范化,防范泄露及恶意恢复用户信息。〔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税务局、市自然资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6.提升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开展产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推动尾矿(伴生矿)、粉煤灰、弃渣等工业固废资源利用或替代建材生产原料。加快资源化利用技术引进或研发。实施中心城区建筑垃圾特许经营,推动建筑垃圾规模化、高值化利用。加快长津锂业废旧锂电池综合回收利用项目建设,推进退役动力电池、光伏组件等新型废弃物循环利用。大力推进水泥窑与市政污泥、生活垃圾等的协同处置。加快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降低垃圾填埋比例。加强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推广应用替代产品。加快推动农特产品、食品、茶叶、快递包装等绿色转型,推广可循环、易回收的包装物。〔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商务局、市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实施标准提升牵引行动

  17.落实重点行业能耗排放标准。做好生活垃圾焚烧、烧结墙体材料等行业能耗限额、污染物排放标准,公共建筑、农田林木、城市道路等碳排放核算等地方标准的宣贯培训、实施情况监督。落实助推提升全省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地标清单”任务,加快引领装备设备更新。〔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8.参与重点领域标准制修订。配合做好绿色认证、碳足迹认证启动工作,落实省重点领域“绿色清单”任务,促进我市绿色低碳转型发展。参与完善电动汽车、智慧校园、绿色宜居、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等地方标准,配合医疗卫生、文化旅游、邮政快递、公共安全等行业安全生产标准提升。〔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卫健委、市文旅广电局、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9.完善循环利用标准供给。广泛宣传,督促循环水处理、建筑垃圾、餐厨垃圾等回收再利用地方标准的贯彻实施,促进废旧装备再制造、废旧产品再利用。积极参与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制修订。〔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保障措施

  20.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专班,专班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市级相关部门加快制定出台具体工作措施,形成我市“1+N”政策体系。各县(市、区)建立协调机制,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举措,加强政策宣传,抓好贯彻落实。重要事项及时按程序请示报告。〔市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1.加大财政政策支持。统筹中央、省级和市本级相关专项资金,加大对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支持力度。积极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地方专项债和中央预算内及省级相关专项资金。落实好工业、农业、建筑、交通、医疗、文旅、教育、安全生产、标准制修订等领域支持政策。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政策,率先采购高效节能设备以及再生资源产品。政府债务高风险的县(市、区),以及债务负担较重的学校、公立医院等,按照量力而行原则,稳妥推进设备更新和以旧换新工作。〔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2.落实税收支持政策。严格落实购置用于节能节水、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按一定比例实行税额抵免,企业购置的大型设备、器具一次性扣除,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所得税减免,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全额退还增值税和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增值税简易征收优惠政策。不断落实落细所得税征管措施,充分发挥政策间的协同效应,推动企业先进设备快速更新升级。〔市税务局负责〕

  23.用好金融支持政策。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开展政银企常态化对接。用好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政策,激励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型民营小微企业及重点领域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项目的金融支持力度。鼓励引导银行机构合理确定汽车贷款期限、信贷额度。鼓励保险、融资租赁、担保公司在支持工业企业设备更新中给予优惠费率,解决工业企业在技术研发、设备更新等方面的资金需求。〔人民银行安康分行、市发展改革委、金融监管总局安康监管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4.强化要素保障。持续深化“标准地”改革,进一步提高要素保障和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在国土空间规划中优化公共基础设施用地布局,做好垃圾分类收集、中转贮存及再生资源回收设施建设项目用地保障。对不新增用地、以设备更新为主的技术改造项目,开辟能评、环评等审批“绿色”通道。〔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商务局、市行政审批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5.推进科技创新支撑。积极开展重大技术装备科技攻关,聚焦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生产设备、新能源装备、新型农业机械、再制造、行业标准提升等领域,集中突破一批行业共性技术和关键核心技术。采用“揭榜挂帅”等方式,集成市内外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社会资本等优质科研资源协同攻坚重大技术装备“卡脖子”难题。〔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附件2

  《安康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解读说明

  一、起草背景

  为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有力促进投资和消费,今年3月7日,国务院印发了《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4月29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印发了《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措施>的通知》。为推动我市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进一步释放投资和消费潜力,提升先进产能比重,促进节能降碳,畅通资源循环利用链条,培育新质生产力。按照市政府要求,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商务、工信等部门制定了《安康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后简称《方案》征求意见稿)。

  二、起草过程

  按照市政府要求,市发展改革委召开了工信、商务等相关部门参加的工作会议,研究我市的细化工作措施。在结合国家有关政策要求及相关部门提供的措施基础上完成了(《方案》征求意见稿初稿)。完成了两轮24个部门意见征询,并对反馈意见逐条进行了吸收修改,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方案》征求意见稿)。

  三、主要内容

  《工作方案》包括指导思想、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四部分,其中重点任务19项,保障措施6条。确定了“设备更新、以旧换新、循环利用、标准衔接”四大行动,设定了与中省一致的总体目标。四大行动覆盖工业、建筑、农业、交通、教育、文旅、医疗7大重点领域的设备更新,涉及汽车、家电、家装以旧换新,以及设备产品循环利用、标准牵引全链条管理的各项工作。保障措施明确了组织、财税、金融、要素保障、科技支撑、工作机制等方面的政策。

[责任编辑:市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