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以来,市司法局采取“四化”措施,着力提升行政执法监督质效,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助力安康市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
一是制度建设“系统化”。出台《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措施》《安康市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监督检查办法》《安康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规定》《乡镇社会治理创新改革试点镇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等政策性文件,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从规范执法主体、加强人员管理、明确执法事项等方面进行要求,明确了行政执法如何执、怎么执的问题,通过改善执法行为,为营商环境优化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是监督考评“常态化”。将《陕西省行政执法质量考评指标体系》进行分解细化,明确目标任务,连续四年组织对全市各级行政执法单位执法质量情况进行评估,评估采取实地评估和集中评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通过查阅资料、调取案卷、座谈了解对行政执法单位执法工作进行深入细致的了解,并对照指标体系进行赋分,针对评估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每年均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对行政执法机关办理归档的执法案卷,从执法主体、程序、内容等方面进行全面评查,根据评查结果评定等次,全市共评查6200余卷,以通报形式指出问题、提出要求,促进行政执法行为不断规范。
三是行政执法“规范化”。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明确要求凡申领执法证的人员,必须要经过培训考试等环节,才能取得执法证,2023年组织市级执法部门、白河、汉阴、旬阳、平利等县区共计2500余人开展了行政执法培训及考试。开展行政执法证件年审工作,目前全市执法人员赋予“绿牌”管理9846人,因退休、死亡、离岗等原因作出“红牌”处理34人。依法审核各执法部门权责清单,对37个市级部门4802项权责事项,提出审查意见325条,确保执法部门职责法定,职权清晰,每一项行政执法职权名称、类型、行使层级、行使主体、承办机构、责任事项等于法有据。
四是执法监管“柔性化”。推行轻微违法行为免予行政处罚清单制度,坚持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原则,组织各执法部门结合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危害程度、后果及社会效果等因素,编制本系统轻微违法行为免予处罚事项清单,梳理编制免罚事项204项。开展“行政执法监督进企业活动”,与企业代表人进行深入交流座谈,重点了解行政执法部门在企业执法过程中是否存在随意执法、多头执法、选择性执法以及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公正、不文明等突出问题,认真听取企业对涉企执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在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进一步深化减证便民工作,切实解决群众和企业办证多、办事难等问题,目前已梳理制定三批告知承诺制清单,全市共393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