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

发布时间:2023-03-01 15:44作者:价格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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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

类型

一级项目

二级项目

收费标准

收费文件(文号)

定价部门

行业主管部门

是否涉企

是否行政审批前置

是否涉进出口环节

定价方法

备注

交通

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

公共文化、交通、体育、医疗、教育等公共设施配套停车场(库、泊位),具有垄断经营特征停车场(库、泊位)收费                     

小型车(客车≤7 座,货车≤2 吨)2 元/小时-3元/小时,24 小时 上限价格为 30-40元; 2、大型车(8 座≤客车≤19 座,2 吨<货车≤5 吨)4 元-5元/ 小时,24 小时上限价格为 40 元。 3、超大型车(客车≥20 座,货车>5 吨)6 元/小时,24 小 时上限价格为 50 元。

安价发【201725   安发改物价函【2019136号、245311号等

设区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城市管理执法部门

成本加合理收益

下列车辆进入停车场免收停放费用: (一)执行公务的公、检、法、军、警车辆; (二)正在履行职责的救护、救灾、抢险、殡葬、工程、环卫、园林、邮政快递等车辆; (三)进入停车场不超过 30 分钟的车辆;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免费车辆。

政府投资建设(设立)的停车场(库、泊位)收费

1、小型车(客车≤7 座,货车≤2 吨)2 元-3元/小时,24 小时 上限价格为 30 元; 2、大型车(8 座≤客车≤19 座,2 吨<货车≤5 吨)4元-5元/ 小时,24 小时上限价格为 40 元。 3、超大型车(客车≥20 座,货车>5 吨)6元-8元/小时,24 小 时上限价格为 50 元。

安价发【201725号安发改物价函【2019123 安价函【201832  安发改物价函【2019338408号等

设区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    

成本加合理收益

高速公路清障救援服务费

拖车费                  

分1-5类车                                         基价:400元-1500元,空驶费:5元/公里-13元/公里,拖行费:15元/公里-50元/公里

安发改物价【2019612

设区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    

交通运输管理部门

成本加合理收益

基价内包含10公里以内空驶费和1公里以内拖行费,10公里以上,每拖行1公里按拖行费标准收取。     1、特殊情况下的拖、吊作业,在收费总额的基础上按以下比例加成:
⑴夜间加收10%;
⑵冰雪路段加收20%;
⑶夜间冰雪路段加收25%;
⑷隧道内作业加收20%
2、拖、吊运载国家规定的易燃、易爆及放射性等危险品和车辆,收费标准由施(被)救双方协商确定。
3、表列内容未涉及的业务类型和情况,收费标准由施(被)救双方协商确定。

吊车费

分1-5类车                                        
基价:1000元-3750元,空驶费:5元/公里-13元/公里,超时费:200元-600无/小时

安发改物价【2019】612号

汽车客运站服务收费

旅客站务费

一级客运站:0.5-1.5元(1-3类)
二级客运站:0.2-0.5元(1-3类)
一、二级各类客运站售票金额在10元(不含10元)以下,旅客站务费统一按0.20元/票收取。

安发改物价【2019】781号

设区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    

交通运输管理部门

成本加合理收益

根据《陕西省交通运输厅、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深化道路运输价格改革的实施意见》(陕交发【2020】59号)文件精神,我省汽车客运站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收费项目包括:客运代理费、客车发班费、车辆安全例检费、旅客站务费和退票费5类,除此5类外,汽车客运站提供的其他服务项目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根据运营成本、市场情况自行确定。

车辆站务费

一级站10%,二级站8%,三级站6%,四级站和四级站以下站4%。

安发改物价【2019781

住建

物业服务费

物业服务费

物业费:多层住宅:一级0.7元;二级0.6元;三级0.5元;等外0.4     高层住宅:一级1.7元;二级1.5元;三级1.3元;等外1元。停车服务费:按月停车室内一级60元;二级50元;三级40元;等外30元。露天一级40元;二级30元;三级20元;等外10元。按次停车每次2元,按次计费不分昼夜,连续停车每4小时为一次,24小时以内不得超过12元。

安发改价格【2022】442号

设区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成本加合理收益

成立业主大会之前的住宅小区、保障性住房、房改房、老旧住宅的物业服务费和停车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其它类型物业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其它各县(市、区)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自行制定。

环保

生活垃圾处理费

生活垃圾处理费

城市居民(实行袋装化处理):11/户,在校学生:0.5-1/.月,各类商业:2/平方.月,摊点:2/天,工厂垃圾、建筑垃圾清运费:25/吨,医院住院部:2/.月(医院缴纳),营运性车辆:0.4-0.6

安政发【200320         汉区价费发【2009103

设区市、区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成本加合理收益

 

危险废物    处置费

医疗废物处置费

1、一级医疗机构日生产医疗废物400-500元/月 2、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根据实际住院床位数按每日每床位 2.1 元收取,门诊病人按三人折合一个床位数收取。 3、西医类诊所按每年 1200 元收取;中医和口腔类诊所按每年800 元收取。 4、对产生医疗废物数量不稳定的企业或单位,按每公斤 6.0 元标准收取。

安发改物价【2019】496号

设区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    

环境保护部门

成本加合理收益

 

说明

我市污水处理费按照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

 

 

[责任编辑:市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