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根据《陕西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要求,现将2023年第二批中央财政以工代赈任务计划下达情况予以公告,接受社会各界和群众监督。本次下达我市中央财政以工代赈资金600万元。
公告单位:安康市发展改革委
举报电话:12317
监督电话:0915-3213752
通讯地址:汉滨区育才路113号
电子邮箱:aksfgwnjk@163.com
网站首页|网站地图|联系我们|免责声明 主办单位: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备案编号:陕ICP备2021011564号-1 网站标识码:6109000009 陕公网安备 61090202000066号 站长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