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康城区环城南路市政道路环境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安发改投资〔2023〕574号

发布时间:2023-10-13 09:06作者:投资科

市住建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申请审批安康城区环城南路市政道路环境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报告》(安住建字〔2023〕149号)收悉。安康城区环城南路市政道路环境整治工程已通过市政府2023年第四次常务会议审议并纳入安康市2023年中心城区城市建设项目投资计划。我委于2023年8月25日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评审,会后编制单位根据评审意见对可研文本做了进一步修改完善,经专家组复审,修改后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深度基本达到国家规范要求。参考专家组评审意见,经研究,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建设单位

  安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建设地点

  本项目西起香溪路口,东至黄洋河大桥西端。

  三、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全长约3.6km,道路红线宽度40m,建设内容包含两部分,一是道路主要节点环境整治(香溪路-文昌南路、十天高速路入口等节点);二是专项设计工程,包括道路、给排水、护坡、挡墙、附属工程等。

  四、建设工期

  本项目建设工期16个月。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同意估算编制原则、依据及其取费标准,核定估算总投资3855万元,其中工程费3075万元;资金来源为地方财政自筹。

  六、项目招投标

  同意该项目工程施工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招标,招标公告发布、投标单位资质、评标、定标要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项目涉及的勘察、设计、监理单项合同估算价未达到《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第16号令)的标准,可不采用招标方式。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你局在招标活动中应严格按照核准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进行招标;若对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等作出改变,应向我委重新申请办理有关审核、批准手续。

  接此批复后,请你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抓紧编制工程初步设计,并报我委审批。

  附 件:招标方案核准(审批)意见表

  项目代码:2305-610902-04-01-926081


PDF原文:安发改投资〔2023〕574号关于安康城区环城南路市政道路环境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pdf

  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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