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法定行政执法主体公示

发布时间:2023-09-08 10:19作者:体改科

  为全面落实市发展改革委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推进行政执法主体、职能法定化,根据《安康市司法局关于开展全市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评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市发展改革委法定行政执法主体情况在我委网站予以公示。

  一、执法主体类别

  行政机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610900016048228W

  法定代表人:王珣

  单位地址:安康市汉滨区育才路113号

  邮政编码:725000

  举报电话:0915-3203987

  二、执法组织

  安康市发展改革委

  安康市粮食与物资储备局

  三、实施行政执法的主要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投资管理条例》《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食仓储管理办法》《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附件4:安康市发改委行政执法信息公示.docx

[责任编辑:市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