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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安康市秦岭中段(南麓)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保护恢复项目作业 设计》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2-10-15 09:44作者:农经科

市林业局:

  你局《关于请求批复《2022年安康市秦岭中段(南麓)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保护恢复项目作业设计》的报告》(安林函字〔2022〕163号)和《2022年安康市秦岭中段(南麓)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保护恢复项目作业设计技术审查意见》收悉,我委于2022年9月28日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了评审,会后设计单位按照专家组评审意见对文本进行了进一步的修改完善,经专家组复审,该《作业设计》设计规范,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符合项目建设要求。参考专家组复审意见,经研究,同意《2022年安康

  市秦岭中段(南麓)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保护恢复项目作业设计》,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内容和期限

  2022年安康市秦岭中段(南麓)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保护恢复项目建设总任务为33.65万亩,其中:人工造林1.55万亩,封山育林24万亩,退化林修复8.1万亩。项目建设期1年。

  二、项目建设范围

  2022年安康市秦岭中段(南麓)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保护恢复项目在汉滨区、汉阴县、宁陕县、石泉县、旬阳市、白河县 6 个县(市、区)实施。

  三、项目投资概算

  2022年度项目建设中央预算内总投资906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8532.66万元,其他费用386.92万元,预备费140.42万元。

  请严格按照批复的内容、期限、范围和概算开展项目实施,不得擅自变更实施范围和建设规模,确需调整的,须经我委审核批准。要强化项目施工日常检查、监督,加强工程实施作业面积、造林成活率的施工监管,确保项目如期完成。要切实加强项目管理和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充分发挥资金绩效,建立健全工程实施档案。项目建设完成后要及时组织开展项目自查,申请竣工验收,并将验收报告报省发改委、省林业局备案。


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9月30日

[责任编辑:市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