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营商环境突破年”活动走深走实,安康市司法局不断完善制度机制,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证件动态管理制度、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轻微违法免罚清单制度,持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有力保障企业合法权益。
一、严格资格管理,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证件动态管理制度。严格按照《陕西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陕西省行政执法证件“红黄绿”管理规定》,对不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单位和不符合办证条件的个人坚决不予办理,把好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资格审查关。加强行政执法证件动态管理,采取年度审查、日常检查、举报处理、明察暗访、专项督查等方式,区别不同情况,作出“绿牌”“黄牌”“红牌”处理,确保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
二、加强执法监督,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对市县404个行政执法单位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加强行政执法常态化监督,评查行政执法案卷3913卷,及时通报评查结果,促推行政机关执法文明化、规范化,不损害企业合法利益。
三、规范行政裁量,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免予行政处罚清单制度。印发《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免予行政处罚清单制度实施方案》,督促各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合理审慎制定轻微违法行为免予行政处罚清单,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帮助企业和群众自觉纠正违法行为,让企业和群众在感受到“执法力度”的同时又能感受到“执法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