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省市“三个年”活动部署要求,进一步提升我市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服务水平,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安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创新开展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工作。6月13日上午,市发改委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工作站在汉滨区交通事故快处中心正式挂牌,市发改委副主任张汉军、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龚立和相关科室负责同志到现场进行调研并召开工作座谈会。
会议学习了《关于开展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工作的通知》,两个部门分别介绍了事故车损价格调处和中心城区事故快处工作情况,并就下一步如何加强协作配合进行了充分讨论并达成共识。
张汉军指出,事故车损价格调处工作是贯彻落实省市“三个年”活动有关精神,提升干部作风能力、方便广大群众办事、优化当地营商环境的一项新举措。张汉军要求,发改部门要以服务企业、服务群众为导向,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升服务质量、优化窗口形象,通过调处工作让广大群众和企业切实感受到价格服务的温度。
龚立强调,各级公安交警部门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精心谋划部署、强力推动落实。处理交通事故时,要及时引导产生价格争议的当事方向发改部门提出调处申请并协助完成调处工作,努力为群众提供专业、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务。他指出,要通过交通安全宣传等方式,加强调处工作宣传,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