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国家税务总局石泉县税务局推行“12345”工作法,全力推进“枫桥式”税务局建设工作走深走实。“12345”工作法,即“打造1个中心(县局税费争议调解中心)”、组建2级团队(分局现场调解团队和县局专家调解团队)、畅通3类化解途径(简单争议现场调解、一般争议线上调解、复杂争议会商调解)、聚焦4种矛盾焦点(税收法制、税费政策、征管服务、涉企投诉),完善5项工作机制(对外宣传、业务培训、部门联动、信息反馈、类案总结),将问题化解在基层,把风险防控于一线。在金蚕之乡石泉县,形成了一道“矛盾不上交、服务不缺位、征纳更和谐”的靓丽“枫”景。
分类分级调解绘便捷“枫景”
“我按照操作流程进行申报,但是个税APP反馈我的年度汇算退税审核不通过,也不知道是哪儿出了问题,我来税务局咨询,本来以为解决流程会很繁琐,没想到5分钟就解决好了,为税务局的税费争议调解岗点赞!”黎先生对石泉县税务局云雾山税务分局税费争议调解岗迅速妥善解决涉税争议表示赞许。
石泉县税务局在辖区内7个税务分局均设立了税费争议调解专岗,并配备专职人员,作为矛盾争议受理的前哨站。像黎先生这种由于对政策理解有误,错误填写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导致个税年度汇算退税审核不通过的情况,因为政策规定明确,案情清晰简单,经分局现场调解团队研判认为无须内部流转的,由分局税费受理岗在受理问题和争议后现场向纳税人答复解决。
而对于案情相对复杂的,政策专业性强的事项则由分局申请县局股室业务专家介入,实施线上调解,分局税费争议受理岗根据线上调解结果第一时间对纳税人进行答复。针对案情复杂,且政策性、综合性强、矛盾争议涉及多个业务股室的情况,则由分局第一时间上报县局税费争议调解中心,由县局调解中心组织专家团队人员集体会商解决。目前,该局共受理和办结各类税费争议18起,其中简单争议13起,一般争议4起,复杂争议1起。
构建闭环流程绘高效“枫景”
“以前年度偿还银行贷款利息作为财务费用核算,都可以进行营业收入抵减,为什么今年不行了?”石泉县税务局饶峰税务分局接到陕西省石泉县秦峰水泥有限公司的税费争议调解申请后,发现这家企业待解决的问题专业性较强,于是申请转办给了税政一股。经审核,税政一股发现该企业因为只有偿还贷款利息后收到的银行内部票据,而没有“企业贷款利息”发票,不符合《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要求,故而不能进行抵扣。经过调解和辅导,企业财务人员到银行索取了“企业贷款利息”发票,完成了税前扣除。
针对此类专业性强且经典的案例,石泉县税务局税费争议调解中心对其进行经验总结并归档,按照性质和难易度进行分类,实现类案管理,并由牵头股室对分局开展“以案学法”培训,逐步提升基层分局的税费争议调解水平,不断提升解决矛盾争议的综合效率。同时,结合已经完成调解的案例,本着“小事不出分局、大事不出县局”的目标,以便捷高效为原则,设计了包含争议受理、争议处理、结果反馈、总结回访等4个环节的税费争议调解流程图,进一步理顺了县局税费争议调解中心、机关业务股室和基层税务分局的工作职责,形成了工作闭环。
健全回访机制绘和谐“枫景”
“石泉县税务局税费争议调解中心在1日之内有效解决了我们企业的税费政策疑惑,效率非常高,解决问题途径便捷、程序简单,为企业解决涉税难题提供了实实在在的便利。”石泉县鼎鑫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在对石泉县税务局的税费争议处理回访单中写道。5月中旬,该局税费争议调解中心曾就该公司涉及的自查补税争议问题进行了政策辅导,在县局税费争议调解中心专家团队的帮助下,企业在短时间内就完成了自查补税,既消除了企业的政策疑惑,也规避了税务机关潜在的执法风险。
石泉县税务局对已经办结的典型税费争议案例专门进行总结回访,全力做好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的“点睛之笔”,防止矛盾纠纷处理不彻底和再次激化升级,巩固矛盾调解成果。通过梳理出易发、高发、频发的矛盾争议点,及时分类总结经验。同时,持续性的优化和完善工作流程,力争实现矛盾化解更高效,结果反馈更快捷,征纳关系更和谐。
“下一步石泉县税务局将持续完善‘12345’工作法,推进‘枫桥式’税务局建设,打造多元化服务力量,减少多发性矛盾纠纷,让问题就地化解成为常态,使税务工作更加贴近群众需求,让‘枫桥经验’为税费服务注入新动能。”石泉县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王海强对“枫桥式”税务局真正成为降低税务机关执法风险,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的征纳共赢平台充满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