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河县:诚信之光,点亮营商环境的亮丽底色

发布时间:2023-06-26 16:15作者:吴伟 周晶

  近日,白河县以我国第16个“信用记录关爱日”为契机开展系列信用宣传活动,以信用之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有序引导各类市场主体依法经营、诚信经营,社会公民诚信意识不断增强,为推动县域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诚信,公民道德的标签。诚信是公民的第二张“身份证”塑造诚信社会,优化营商环境,是整个社会的系统工程,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目标,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诚信者走遍天下,失信者寸步难行”,今年来,白河法院曝光失信被执行人名单8批次,共计41人,失信者机票买不到、高铁坐不了、买房买车受限制,孩子上学受影响,通过生活中的诸多限制督促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打击惩戒失信行为,广泛形成诚实守信光荣、违法失信可耻的良好氛围。白河县广泛开展信用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活动,将信用政策、信用措施、信用理念嵌入各类主题宣传及行业教育培训中,不断厚植信用文化,让守信观念深入人心。

  诚信,市场主体的灵魂。诚信是市场主体的立身之本、兴业之道,也是生存和发展的动力和基石,同时也是市场主体对社会的责任与义务。白河县采取多种举措释放信用红利,使市场主体形成“守信有益、信用有价”的价值导向,一是全面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开发线上贷款系列产品,提高中小微企业获贷率、首贷率和信用贷款比率,现累计为67户企业授信5.19亿元,授牌“信用村”5个。二是加强重点领域信用监管,践行“无事不扰”理念,探索推进“通用型+专业型”信用风险分类监管模式,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工作新格局。三是在行政审批、政务服务等工作中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行政许可告知承诺制,建立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共用机制,将市场主体的信用状况作为管理决策的重要依据。四是强化重点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及时履行向市场主体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及订立的各类合同,督促行政许可各相关单位及时在信用安康平台公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2023年以来,白河县双公示行政许可法人506条、双公示行政许可自然人33条、双公示行政处罚法人12条、双公示行政处罚自然人11条、行政监督检查法人12条。

  诚信,营商环境的基石。诚信是营造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营商环境的优劣直接反映了一个地区信用体系建设水平的高低,一个诚信的营商环境能够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和人才,促进社会的发展和经济的繁荣。白河县积极组织农村基层党支部领办“乡村金融超市”,搭建“一站式”金融服务平台,建立“政府主导、银行联动、支部推进、党员带头、农户参与”的“五位一体”评级授信机制,定期评选“诚实守信光荣户”,构建“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的美丽乡村信用营商环境,为广大农户和市场主体纾困解难,为产业振兴注入“金融活水”。高度重视诚信建设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作用,认真执行《陕西省守信激励措施清单(2022版)》《陕西省守信激励对象目录(2022版)》《陕西省失信惩戒措施补充清单(2022版)》,强化征信和信用服务市场监督管理,将信用建设纳入营商环境突破年重点任务之一,并作为白河县营商环境突破年“红黄绿”亮牌月预警季通报的重要依据,以严格的考核激发各单位工作动力。

  下一步,白河县将继续积极开展诚信宣传活动,弘扬诚信文化理念,掀起“珍爱信用记录,争做诚信公民”热潮,让诚信成为新风尚,成为激发市场活力的助推器,成为优化营商环境的催化剂,为加快建设“诚信白河”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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