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汉滨区财政局积极探索,主动作为,把优化营商环境贯穿到政采工作的全过程,以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为重要抓手,以“阳光采购”为核心,依托“陕西省政府采购”监管平台,全力打造“三提升三减少”工作举措,建立汉滨区政府采购高质量营商环境氛围。
一、提升电子化交易,减少人为因素干预
汉滨区全面推行了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全区实现电子化政府采购全覆盖,法定备案、审批事项全部网上办理,采购业务实现“零跑路”“掌上办”“当日办”。在全省同步推进的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与预算一体化系统互通互联,实现数据对接、信息共享,从政府采购源头落实“无预算、不采购”的要求,形成电子采购平台从“预算-计划-合同-验收-支付”的电子平台闭环运行机制。着力推广陕西省电子化投诉系统,按时办理并办结,畅通投诉渠道,为供应商提供标准统一,高效便捷的维权服务,全面实现全区政府采购投诉“一网通办”,不断提高政府采购服务水平,提升政府采购效率。
二、提升政府采购透明度,减少违法违规行为
加大政府采购信息政策公开力度,简化变更采购方式审批程序,实行限时办结制。在全市率先推进政府采购意向公开举措,并将意向公开作为采购项目备案的必备资料,避免“暗箱操作”,打造“阳光采购”。严格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进一步压缩采购合同、履约验收和采购资金支付周期。建立清理长效机制,开展“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专项清理工作,并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公告举报电话和邮箱,一经发现责令单位立即纠正,实现“三库”和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清理常态长效。持续开展远程监督、实时监督、全流程监督,与审计、巡视、纪监部门合作,建立信息共享、线索推送、案件协查协作机制。
三、提升市场主体满意度,减少中小企业交易成本
为充分发挥政府采购职能作用,为中小企业纾困解难,汉滨区财政局多措并举、精准发力,全力支持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一是缩小政府采购保证金收取范围。自2022年3月起,该区政府采购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文件工本费,鼓励采购人免收或降低履约保证金交纳比例,确需收取的推行非现金形式交纳。二是规范政府采购保证金收取和退还。专项开展政府采购领域质量保证金清退工作,共清退保证金400余万元,通过加强日常督促检查和管理,及时纠正向供应商违规收取、不按时退还、挪用、截留保证金等行为,以维护供应商的正当权利。三是试行“承诺+信用管理”的准入管理制度。对于供应商提交申明函、承诺函并且没有失信记录的,不再要求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四是充分发挥预算预留、价格扣除、信用融资等政策,提升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市场竞争力。2023年上半年全区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金额已达1.4亿,占比超过80%,同比增长310%。五是统筹推进农副产品采购工作,有效发挥政府采购政策推进乡村振兴工作。积极组织区级预算单位、基层工会组织、区属国有企业和银行业金融机构采取“以购代捐”、“以买代帮”和定点采购方式优先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督促各预算单位及时按预留份额采购,引导相关单位和农户建立稳定的供求关系,鼓励职工个人运用“832”平台小程序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与农副产品需求大的教育、民政、城管等行业部门,建立相对稳定的采购长效机制。截至目前,区本级预算单位完成采购订单3203笔,交易总额3421万元,累计销售额8578万元,连续三年稳居全省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