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白河县人社系统干部积极投身省市县安排部署的“三个年”和“四比四创”活动之中,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服务能力,从细处着手,梳理明确了10条措施,优化营商环境,解决企业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
人社系统惠民惠企政策条款多、频次高、专业性强、知晓率低,企业群众应接不暇,存在“不知道、听不懂、不会办”的现象。针对这种情况,白河县人社局经过多次研究,于4月份梳理明确了《白河县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稳就业十条措施》。这十条措施每一条都有具体的实在的内容,第1条和第5条有3500个就业岗位,第2条至第7条有3500万元的就业衔接财政补助资金,第8条有350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
这10条措施梳理明确后,该局通过政务公开、微信公众号、印发资料等各种形式,广泛宣传,认真落实这些惠民惠企政策。将各项政策的补助对象、补助标准、申报材料、申报程序、受理窗口,张贴上墙,让企业群众一看就明白,一看就会办,符合政策的一次就能办成,让企业群众享受政策红利,从而保住市场主体,稳住群众就业。
附:白河县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稳就业十条措施
白河县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稳就业十条措施
为认真贯彻中省市县决策部署,确保全县就业形势稳定,促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现制定优化营商环境稳就业十条措施。
一、抓好人才引进培育。为县内企业工厂引进培训管理人才。根据各镇、各单位空编情况,征集近100个事业单位岗位,进行公开招考,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为各镇和县直各事业单位及时补充工作人员,促进高校毕业生实现稳定就业。(责任单位: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电话:7828079)
二、援企稳岗扩大就业。深化提升“四百工程”稳就业促增收,抓实百家劳务公司转移就业,壮大百家社区工厂吸纳就业,开展百场技能培训提升就业,回引百名能人返乡创业就业。持续开展“送岗位、送政策、送服务”活动,帮企业招工人,帮群众找工作,确保全县务工就业人数稳在6.4万人。安排600万元,对跨县务工转移就业的脱贫(监测)劳动力,符合申报条件的,分别给予跨省务工500元、跨市务工300元、跨县务工200元的一次性交通补助。(责任单位:人社局职介交流股 电话:7810218)
三、扶持壮大社区工厂。指导各镇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培育壮大新社区工厂,创造更多就业岗位,带动群众就近就业。安排800万元,对新社区工厂给予房租、水电费补助。对毛绒玩具文创产业类新社区工厂,房租、水电费按实际支出全额补助。对非毛绒玩具类新社区工厂房租、水电费,根据吸纳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人数多少,按政策给予补助。新社区工厂每新吸纳1名脱贫(监测)劳动力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岗位补贴,每人1000元,补给新社区工厂。(责任单位:人社局新社区工厂发展股 电话:7822125)
四、强化职业技能培训。安排300万元,组织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脱贫劳动力、高校毕业生、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两后生”、退役军人、大学生村官等七类人员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对县职教中心等培训机构免费开展足部修护师、月嫂家政服务、电焊工、电工、互联网营销师等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的,根据培训项目和课时,按有关政策规定,给予培训补贴。(责任单位:人社局技能培训股,电话:7828076)
五、统筹开发公益岗位。安排1600万元,用于安置“无法外出、无业可扶、无稳定收入”的脱贫(监测)户劳动力及各类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稳定就业增收。全县公益性岗位开发规模保持在3400个以上,其中安置脱贫(监测)劳动力就业在3000人以上,根据不同的岗位类型,每月给予400-1600元的岗位补贴。(责任单位:人社局就业促进股 电话:7821567)
六、落实首次创业补贴。安排100万元,支持返乡下乡、脱贫(监测)劳动力、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和各类就业困难人员创业。对法定劳动年龄内、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12个月以内自主申报的,给予每人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责任单位:人社局就业促进股 电话:7821567)
七、支持开展就业见习。安排100万元,支持毕业年度和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及16至24岁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对参加就业见习人员,给予每人每月1200元的见习生活补贴,由见习单位先垫发后补助的方式,由见习单位按规定申报。见习期限一般为3-12个月,见习期间由人社部门统一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对见习单位接收见习人员见习且本年度留用率不低于50%,并与留用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按留用人数对见习单位给予每人2000元的一次性见习留用补贴。(责任单位:人社局人才交流股 电话:7812260)
八、解决创业资金困难。计划审核投放350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群体自主创业,解决在生产经营中融资难问题。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最高为2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合伙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最高为10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小微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限额为1000万元,对300万元以内的创业担保贷款按政策给予贴息,贴息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责任单位:人社局创业担保贷款办公室 电话:7828080)
九、保障失业人员生活。个人及所在单位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满1年以上,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且办理失业登记和求职登记的人员,按规定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直到法定退休年龄。(责任单位:人社局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经办中心 电话:7827023)
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督促和指导企业依法规范用工,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持续整顿劳务中介和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畅通投诉举报通道,快立、快审、快结劳动争议案件,坚持落实建筑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健全根治欠薪长效机制,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