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市场监管局:“一个框架、四个基点”构建市场监管区域协作工作机制

发布时间:2023-04-15 11:03作者:赵倩

  为适应市场监管现实工作需要,安康市平利县市场监管局积极探索创新监管机制,以“划分区域、股所联动”为框架,以“召开会议、交叉检查、联合办案、信息反馈”为基点,营造公平、安全、稳定、有序的市场环境,推动平利县域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一个框架:划分区域,股所联动

  平利县局根据工作需要,适时确定区域协作任务,发布调度令,指派协作区域指挥长。由指挥长及时组织本协作区成员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人员安排、完成时限及相关工作要求。按照“就近整合、有利工作”及“股室联镇所”的原则,以邻近镇为基础,将全县11个基层所划分为4个协作区,包联各监管所的股室人员划入4个协作区,形成区域协作、上下联动工作模式,解决基层市场监管任务量大面广、力量薄弱等问题。

  基点一:召开例会,研究工作

  各协作区在县局发布调度令后,组织召开调度集结、工作布置、协作总结会议。会议集中学习传达上级有关工作部署,布置阶段性交叉检查工作任务,并对协作区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交流工作经验,强化结果运用。

  基点二:交叉检查,查找差距

  县局统筹安排重大专项整治、重点工作督查及其他检查任务。根据工作需要将县局、协作区执法人员分成若干检查组,在协作区内开展异地交叉监督检查,共同查找差距,相互监督推动,形成良性竞争。

  基点三:联合办案,破解难题

  对交叉检查中发现案情复杂、查处压力较大的案件,协作区在掌握案件线索后,讨论研究成立办案组,明确调查任务,提出办案要求,确定案件承办人及成员。通过实行联合办案,弥补力量不足,化解办案阻力,推进疑难复杂案件办理,进一步提升基层监管执法水平。

  基点四:反馈信息,调研成果

  区域内各监管所之间,加强重视工作信息的交流反馈,每轮协作任务结束后,将具体情况上报县局,由县局及时向被检查监管所通报反馈检查结果或案件调查结果。对工作中亟待解决的问题,县局及时开展调查研究,形成调研成果,加大成果运用,从而达到解决问题、相互促进、共同提高的目的。

  构建市场监管区域协作工作机制,不仅能破解基层监管力量薄弱,执法办案能力不足等难题,促进基层监管能力和综合执法能力的有效提升,同时也是立足职能,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各项举措落实落地,实现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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