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关于张瑶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安发改党组〔2022〕33号

发布时间:2022-08-05 10:30作者:佚名

委机关各科室、委属各单位:

经委党组研究,决定:

张瑶同志任市发改委农村经济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覃伟同志任市发改委能源综合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吴晓英同志任市发改委产业协调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陈辉同志任市发改委社会发展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高雪同志任市发改委价格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谢路同志任市发改委粮食与物资储备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以上同志任职时间自2022年6月16日算起。

史涛同志任安康市物资储备中心主任(七级职员),聘任时间自2022年7月算起。

 

 

 

中共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

2022年7月29日

[责任编辑:市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