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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2-12-20 09:04作者:体改科

     今年以来,按照《安康市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工作安排,我委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着力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干部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

  一、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是制定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方案,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重要内容进行专题学习。1.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委党组组织4次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推动领导干部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不断增强全社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2.严格落实《安康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细则》。委党组听取2次法治工作汇报,安排部署法治建设工作,扛牢压实法治建设的主体责任。3.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推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强化法治思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办事。4.将宪法、民法典、国家安全法等列入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遵守宪法,依法行政,以及树牢国家安全意识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能力。

  二是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员干部培训重点,作为学习培训的必选课程和重要内容,切实增强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本领。1.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等方式,积极开展常态化学习。2022年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以及党内法律法规等有关法律法规24次,观看有关解读“习近平法治思想”视频4次,进一步增强了党员干部法治意识。2.营造氛围,将法律法规宣传融入日常。紧密结合法律法规进网络、进单位,我委在机关门口电子显示屏循环播放习近平法治思想、国家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释义,加强宣传力度,提高法律宣传的影响力和感染力,进一步增强了干部职工维护国家安全的思想意识,强化了国家安全人人有责的防范意识。3.积极参加全省发展改革大讲堂培训,听取了习近平法治思想讲座、青年干部大讲堂 4 期、领导干部讲党课 7 次,进一步增强了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法治意识。

  三是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需要,深入学习宣传与推动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大力宣传平等保护、公平竞争、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防范风险的法律法规。适应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需要,大力宣传知识产权保护、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的法律法规。适应高质量发展需要,大力宣传优化营商环境、自贸试验区建设、富硒产业发展、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汉江水质保护、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等方面法律法规,进一步强化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有效提升了依法行政能力。

  四是组织开展了2022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在机关门厅电子显示屏循环播放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法律解释,组织全体干部积极参加国家安全专题学法考试,观看反间谍安全宣传视频。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和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利用下沉社区机会,积极开展2022年“12·4”国家宪法日和疫情防控法规宣传活动。

  五是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国家法律法规宣传的街接协调。突出学习宣传党章,教育广大党员干部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尊崇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促进了党内法规学习宣传的常态化、制度化。

  二、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规则。

  一是坚持依法决策重大事项。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依法依规决策重大事项,切实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

  二是加强文件合法性审核。严格落实中省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有关规定,按照“谁起草、谁审查”的原则,由各科室对照审查标准,对制定的政策措施进行自我审查后,交委公平竞争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形成书面审查结论,随相关文件材料提交委主任办公会议审定。

  三是切实抓好“三项制度”贯彻落实按照我委制定的“三项制度”,明确“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依据、程序、结果、监督方式、救济途径”等行政执法信息,并向社会公开。公布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行政许可处罚检查文书样本等,细化行政执法程序。通过完善执法主体资格确认制度,加强对行政裁量权的管理,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积极推进政务管理方式创新。落实执法全程记录,在执法过程中做好全程记录,保障行政执法透明规范,接受社会监督。

  四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在政府重大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核、拟签署的重大协议上发挥充分听取法律顾问意见。

  三、全面完成法治政府创建相关工作任务

  《安康市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涉及我委牵头工作任务3项,包括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工作。创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工作,涉及我委2项,包括全面落实并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负面清单制度,加强信用监管,推进涉企信息归集共享。

  一是认真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1.认真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 年版)》,坚决维护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统一性、严肃性和权威性,确保“一单尽列、单外无单”。对禁止准入事项,市场主体不得进入,行政机关不予审批、核准,不得办理有关手续;对许可准入事项,包括有关资格的要求和程序、技术标准和许可要求等,或由市场主体提出申请,行政机关依法依规作出是否予以准入的决定,或由市场主体依照政府规定的准入条件和准入方式合规进入;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 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2.做好清单信息公开工作。通过门户网站等渠道公开《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统一向社会发布,及时公开有关内容信息。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事项类型和准入要求、管理措施适用范围、法定依据、一致性要求、信用承诺及履约要求等情况做了进一步的释读。3.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我委在市政府网站发布公告征求公众意见。征集各县区、各部门是否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之外,另设市场准入行政事项;各县区、各部门在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过程中是否存在不合法的限制或隐性壁垒等问题。意见征集持续一个月多时间,未收到相关意见。

  二是扎实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持续打造“营商环境最安康”品牌。1.深入推进市场化改革,市场活力持续释放。依法保护市场主体权益,持续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开展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专项执法行动。规范市场准入环境,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常态化公开征集、排查违规设置限制性准入条件等问题。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全面开展知识产权“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处理专利、商标非正常申请50余件。指导12家企业进行知识产权贯标,安康魔芋获批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加强行政许可事项管理,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取消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推行电子保函代替投标、履约、工程质量保证金。2.加快法治化建设步伐。坚持依法决策,制定印发《地方立法中涉及的重大利益调整论证咨询的工作规范》《争议较大的重要地方立法事项引入第三方评估的工作规范》以及公平竞争审查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相关规则制度,确保立法工作规范化、科学决策制度化、民主决策常态化、公平审查实效化、文件清理定期化。坚持严格执法,积极推广我市“五四三”市场监管创新模式,将“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和包容审慎监管有效衔接,实现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数据共享。坚持公正司法,法院系统围绕法治化营商环境出台3个意见,明确27条具体措施。检察系统常态化开展涉企案件检察监督治理行动,依法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司法行政系统建立律师事务所与工商联所属商协会联系合作机制,积极组建律师志愿者法律服务团,为企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在全省2021年度中小企业满意度评价中,企业对本地区行政执法公正程度满意度得分是全省平均分的2倍,执法能力获得肯定。我市在2021年度全省法治化营商环境评估工作中位列第2位。3.广泛推行便利化举措。持续优化升级政务服务,上线“秦务员”APP旗舰店事项222个,事项办理时限压缩74%、最多跑一次占比98.87%、即办占比53.50%、全程网办占比82.57%。“帮办代办”服务模式被中央党史学习教育指导组点名表扬。加大金融政策支持力度,全市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1156.39亿元,较年初增加78.92亿元,同比增长12.94%。小微企业无还本续贷余额10.13亿元,较年初增长30.26%,当年累计投放小微企业无还本续贷5.16亿元;对429户15.5亿元中小微企业贷款实施延期还本,延期付息2966万元。优化“水电气”报装,为2021户小微企业提供“三零”服务,节省用电成本1596万元。中心城区实现10个工作日内通水,14个工作日通气。深入推进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审批事项压减至41项,线上审批工程建设项目830个,审批事项2887个,同比增长149%,联合验收项目212个。健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动态更新招投标制度规则文件目录,今年完成公共资源交易2632笔,成交总额123.41亿元,节资增收9.42亿元,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占比达到85.8%。四是构建新型政商关系。政企良性互动,市政府主要领导每季度召开企业座谈会,每月召开稳增长政策措施落实推进会,对收集问题专题交办、限时解决、销号管理。以市工商联及所属商协会为桥梁纽带,建立月沟通、季调度、年评价机制,把市场主体满意度纳入营商环境目标责任考核。12345热线累计收到营商环境领域来电来信2575件,按期办结率96.74%,群众满意率95.12%。惠企政策高速直达,降低企业失业保险费1750万元、工伤保险费687万元。为862户企业发放稳岗返还1475万元。发放失业保险金1192人930万元。着力解决企业用工短缺问题,帮助342家重点企业招工4254人,就业援助1.35万人、技能培训1.96万人次,落实见习岗位4300个。精准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为企业建立“一户式”税收优惠档案,推送企业红利账单12546户,发送短信84509条,累计办理留抵退税金额11.33亿元。开展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专项行动,梳理拖欠问题48件,已全部清偿完毕,清偿1989.08万元。强化执纪监督,将优化营商环境执纪问责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年度考核范围,对营商环境领域案件查处情况实行“一月一通报”。今年已查处营商环境领域问题431件,处分436人。

  三是加强信用体系建设,推进涉企信息归集共享。1.强化政务诚信建设。全面贯彻落实《陕西省社会信用条例》,制定印发《安康市2022年度信用工作要点》《诚信守信提升行动》,召开联席会议及信用政策法规培训,开展“6.14信用记录关爱日”“新时代公务员诚信知识教育读本进机关”等主题宣传,积极支持高新区申报创建全省信用建设示范县区。精准对接国务院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制定60条措施助企纾困。累计查询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社会信用记录1369人次。常态化开展政府失信事项排查,未发生法院判决不执行等政务失信负面清单事项,全面完成营商环境政务诚信评价。2.加强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完善市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信用网站一体化建设,强化上报校验审核和数据监测分析,归集信息总量1.14亿条。组织市级相关部门和企业参加全省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工作推进会,印发《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工作方案》和市级共享数据清单,协调并督促市级有关部门和企业按时按要求完成信息归集共享。3.建立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按照建立事前、事中、事后全环节信用监管机制的工作要求,推进各行业领域信用承诺和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目前,市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已在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申请兼职律师执业、道路客运经营许可、免收小微企业不动产登记费、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医保证明事项、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等14个领域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行政许可告知承诺制。在税务、住建、交通运输、卫健等领域建立了事中事后分级分类监管机制。4.依法依规实施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今年以来,对34769户纳税企业进行信用评价,公示A级纳税红名单企业988户,落实税易贷放款7.6亿元。全市劳动监察领域向社会公布重大欠薪违法案件9件,列入“黑名单”企业1家,为3953名劳动者追发欠薪6793万元。法院会同社会协同机构共对1393人次进行失信惩戒,推动失信主体履约金额2.8亿元。同时充分保障市场主体信用权益,线上完成信用修复初核68例次,处理信用异议申诉3起。

  四是加强政务信息公开。以网站、微信、微博为载体,及时公开重点项目、规划计划、政策解读、粮油市场、价格管理等各方面工作信息,今年以来机关网站共刊发信息类稿件 344 篇,回复网友留言 10 条;微信公众号刊发宣传信息 278 篇;制发发改动态20 期。市政府采用我委政务信息 17 条;市委《信息快报》“市内要情”采用信息 26 条,“工作分析”“问题建议”各采用 1 条。目前,机关网站独立用户访问总量达 20.3 万个,网站总访问量达 81.5 万次。

  五是完成创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工作任务,及时上报有关资料。

  四、积极参与法治宣传活动

  一是印发《安康市发展改革系统“八五”普法工作方案》,对发改系统“八五”普法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明确“八五”普法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持续提升广大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为重点,以提高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为工作着力点,以完善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为重要抓手,切实提高履职用权制度化、规范化水平。要求普法工作要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突出宣传宪法、宣传法治建设纲领性文件、宣传民法典、深入宣传与发展改革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宣传党内法规。

  二是将普法融入法治实践,推进与依法治理有机结合,强调要坚持普法与依法治理相融合,把普法融入立法、执法和化解行政争议过程,加大以案普法力度,加强涉外法治宣传教育。

  三是持续创新形式,提升普法针对性实效性,提出要加强发展改革法治文化建设,积极拓展普法网络平台,加大媒体公益普法力度。为保障各项任务落地落细落实,要求健全组织领导机制,落实好普法责任制,做好总结评估,强化上下联动,加强基础保障。市县两级发展改革部门认真贯彻落实《规划》要求,共享普法资源,加强普法工作交流,形成全系统普法工作“一盘棋”的良好格局,为实施“十四五”规划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法治支撑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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