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改委文件 > 发改委文件 > 正文内容

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试行简化特定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安发改投资〔2022〕677号

发布时间:2022-11-09 11:17作者:投资科


各县(市、区)区发改局、行政审批局,高新区、瀛湖生态旅游区、恒口示范区经发局、行政审批局,市级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推进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现将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试行简化特定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管理的通知》(陕发改投资〔2022〕1934 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关于试行简化特定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管理的通知》(陕发改投资〔2022〕1934 号)


  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 年 11 月 8 日


安发改投资〔2022〕677号关于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试行简化特定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管理的通知》的通知.pdf


[责任编辑:fgw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