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陕西省高质量项目建设推进年实施方案》,近期省发展改革委联合省级有关部门开展了二季度市县高质量项目建设成效评价工作,并经省委省政府同意印发通报,安康市排名全省第3位,镇坪、岚皋、石泉跻身全省前30名。市县共获奖励资金640万元,与汉中、宝鸡并列全省首位,其中市发改委300万元,镇坪县100万元、岚皋县100万元、石泉县80万元、旬阳市60万元。 下一步,我们将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贯彻落实中、省、市稳经济大盘工作要求,紧盯全年目标任务,继续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抓项目、扩投资、稳增长,以高质量项目建设推动安康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