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我市召开10项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推进会,听取专项整治行动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对下一阶段工作进行强调,并提出要求。
会议指出,市政府8月份启动矿山治理、水源地环境、砖厂“冒黑烟”、建筑工地扬尘、烟花爆竹燃放、餐饮油烟、农村面源、固体废物、“散乱污”企业和环保联合执法10项专项整治行动以来,各牵头部门在组织领导、工作力量、责任落实、保障措施、督办问效等方面均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还存在重视不够、协作配合不紧密、信息上报不及时等问题,需要进一步强化措施予以改进。
会议要求,各牵头部门及各县区要切实提高站位,依法、准确、全面履行职责,坚定不移地抓好整治工作落实,把环境保护工作渗透到行政许可、执法执纪全过程。要切实加强领导,坚持党组(党委)研究,党组(党委)讨论,党组(党委)统一决策,明确目标、任务,做好组织、协调、保障等工作,坚持一月一小结。要坚持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遇重大疑难问题主要领导要亲自上手,统筹安排,及时听取汇报,研究解决问题。要坚持部门分类抓、分类管,建立问题台账和整改台账,强化执法执纪,按时上报工作进度。要坚持行业依法查,真抓实抓,真动实动,真查真罚,坚决杜绝推诿扯皮和敷衍塞责的现象发生。要坚持做好宣传和信息公开工作,充分收集、整理专项整治行动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加强典型宣传,做好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特别对“12345”便民服务平台转办的群众咨询及投诉问题要及时办理,及时回应,做到让群众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