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安康市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秦岭保护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快节奏部署、高规格推进、硬措施保障,全力以赴推动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全面安排部署。安康市成立了秦岭生态环保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市秦岭保护委员会全体会议、全市生态环境保护暨秦岭生态环保问题整治动员部署大会;成立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设立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相关7县(区)均设立秦岭办。该市先后印发了《关于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对秦岭安康市境内破坏生态环境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关于采取最严措施切实加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紧急通知》等多个文件。
深入摸排督战。7月31日以来,安康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分别带队深入县(区),实地指导秦岭生态环境问题排查工作。8月1日、6日以及9日、10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安康市委书记郭青前往汉滨区、岚皋县、宁陕县督导指导调研秦岭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与保护工作。8月8日和10日,安康市委副书记、市长赵俊民赴汉滨区、平利县、高新区、岚皋县、紫阳县调研,检查督促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有关工作。安康市集中对秦岭范围内7个县(区)、76个镇(街道办)进行拉网式、全覆盖摸底排查,截至8月12日,累计排查项目点位1100个。该市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未完成的问题和省级联合执法反馈的问题进行督察督办,未达到序时进度和逾期未完成整改的,安康市秦岭办及时下发红色预警通知3份、橙色预警通知4份。
夯实整改查办。安康市明确将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市委、市政府成立了6个常态化督查核查工作组,对15个部门和9县1区、高新区、瀛湖生态旅游区、恒口示范区进行专项跟踪督查核查、暗访、通报;启动实施了十大专项整治行动,截至8月12日,国土部门查处违法案件21宗。水利部门依法规范涉水行为,下发督办整改通知5份。住建部门开展了建筑工地扬尘污染专项整治行动。公安部门严打破坏秦岭生态环境违法活动,排查重点部位300余处,发现违法案件线索19条,查处破坏生态环境案件5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