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之计在于春。岚皋县自开展脱贫攻坚春季“三项行动”以来,三举措强推基础设施建设“三提升”,打响破解深度贫困坚中之坚。
项目资金早安排。该县按照“三年任务、两年完成”的目标,进一步统筹短期任务和长远目标,统筹非贫困村和贫困村项目资金安排,建立了以贫困区域水、电、路等为主的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库,经过专项工作组逐村逐项目核实, 1月底就下达了第一批水电路讯等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36个、26472.6万元,其中整合涉农资金12671.11万元。真正做到了项目任务早下达,项目资金早落实,超前启动实施基础设施建设。
项目建设早行动。按照基础设施建设“三提升”项目计划,各项目承建责任单位加快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发改、住建、国土、环保、招标等部门在严格相关法规的前提下,简化办事流程,加班加点办理项目审批手续。顺利实现了贫困村基础设施项目1月底 三分之一以上开工建设,2月底前所有项目前期手续基本办结并实施招标,所有项目有望在3月底前完成招标并开工建设的目标,为8月底前所有贫困村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项目全部建成投用打下了坚实基础。
项目考核早夯实。任务一旦确定,夯实责任是关键。为确保建设任务高效完成,该县出台了《岚皋县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考核办法》和《岚皋县脱贫攻坚项目建设工作成效考核办法》,按照县级“八办两组五保障”责任部门与各镇捆绑推进、共同考核、突出实效、强化问责的原则,实行月报告、月通报、季点评、半年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建立了职责清晰、重点突出、奖惩分明的脱贫攻坚项目建设工作成效考核机制,为实现基础设施建设“三提升”目标提供了坚强的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