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全市金融暨盐业工作会议上获悉,汉滨区发改局(金融办)被市政府通报表彰为2016年度全市金融工作先进集体。
近年来,该局作为全区服务和联系金融机构重要职能部门,紧紧围绕区政府中心工作,加大协调力度,认真履行职能,不断拓展融资渠道,在重点项目和实体经济投入方面不断加大力度,促使金融对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服务和保障水平进一步彰显。
一是维护全区金融总体平稳运行,存贷余额稳中有增。面对错综复杂的国内外形势和持续下行的经济压力,辖区金融行业依然保持了稳健运行的态势,各银行加大信贷投放,积极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截止2016年底,全区金融机构存款余额518.1亿元,占全市存款余额44.2%;贷款余额306.8亿元,占全市贷款余额48.9%;存贷比为59.2%,高于全市5.7个百分点。二是组织各类银企对接会、金融座谈会、中小企业融资促进会6次,总签约金额达43.6亿元,实际履约资金38.7亿元,履约率达88.8%。三是积极引进金融机构,强化地方融资机构监管。为进一步完善金融机构,激活区内金融市场,提高金融资源利用率,实现金融与地方经济互动繁荣,成功引进了中银富登村镇银行和西安银行入住汉滨,分别于2016年5月19日和6月30日开业运营。 四是加强小贷公司监管,规范日常监管,建立报表报送制度,及时准确核查公司各项报表和监管材料,建立监管台帐,夯实日常监管责任。五是全面深化改革,积极稳妥推进“两权”试点工作。该局依据国家关于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的有关规定和办法,制定了《汉滨区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实施方案》,在全区选择5个镇进行试点。六是金融生态环境持续向好,诚信体系建设稳步推进。积极鼓励区内金融机构积极为汉滨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会同上级有关部门,对汉滨区辖内金融机构进行了考核奖励。全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该局根据省市安排部署,围绕信用制度建设、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引导区内金融企业在经营活动中主动提供信用等级证明,推动了企业综合信用等级的社会化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