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各镇和县级有关部门的项目策划意识,提高项目前期工作质量和效率,保障项目建设高质量推进,岚皋县发改局结合有关规定和本县实际,起草了《岚皋县重点项目前期工作推动管理办法(试行)》。日前,该办法经岚皋县人民政府审定予以印发,办法主要内容包括四个方面。
一是明确界定办法的试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岚皋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办法》管理的政府投资项目。企业、个人或境外投资者在本县投资的与公众利益关联度高、对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建设项目,参照本办法管理。
二是明确项目策划内容和要求。该办法明确了承担项目策划任务的单位,提出承担项目策划的单位每季度提出申报策划项目不低于2个、每年列入前期工作计划的项目不少于5个、每年完成前期工作的项目不少于3个,经县发改局审定后纳入项目策划库,实行消号管理。
三是明确了前期工作程序和要求。项目前期工作要依次完成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三个阶段的相关工作,该办法对三个阶段的操作程序和要求进行了明确规定。
四是明确了工作开展的保障措施。为切实推进项目前期工作,该办法还要求建立工作进展情况报告机制、考核检查机制、专题协调机制和项目推进制度等。同时,该办法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保障提出了明确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