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安康市石泉县正式发布《关于印发汉江水质保护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关于实行江河溪沟“河长制”管理的通知》,再次夯实各相关部门及汉江沿线各镇水质保护职责,给南水北调工程水质保护再上两道“紧箍咒”。
通知强调了保护汉江水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同时要求各相关部门、沿岸各镇要认真按照各自职责开展自查自纠,对履职不到位,互相推诿扯皮造成水质污染的情况,按照《石泉县汉江水质保护工作责任追究办法》严肃处理,确保汉江石泉段干流出境断面水质和汉江各一级支流水质全部保持在II类以上,达到水功能区划标准,实现“一江清水永续北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