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为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节能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从源头上有效防止能源浪费。石泉县发改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陕西省节约能源条例》和《陕西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实施暂行办法》(修订稿)等法律法规政策。各业务股室加大了对新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力度,把节能评估和审查作为项目审批、核准、备案以及开工建设的前置条件,完善固定资产投资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确保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率达100%。
通过开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评审,为全县节能降耗从源头治理起到坚实的保证,也为更好的完成十二五节能目标奠定了基础。截止12月已对全县72个新上项目进行了固定资产项目节能评估登记,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为6066.59(吨标准煤),项目建成后达到节能效果为1213.31(吨标准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