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时刻牢记粮食安全“国之大者”,坚决扛牢粮食安全重大政治责任,多措并举做实做细粮食安全各项保障措施,切实守好人民群众的“米袋子”。
压实责任强保障。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米袋子”省长要负责、书记也要负责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委领导、政府主抓、纪检监督、部门落实、县镇联动的原则,建立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联席会议制度、粮食安全部门协调联络机制,定期对粮食生产、储存、销售领域涉粮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源头保障粮食安全。印发《平利县推进粮食规模化生产经营三年行动方案》,进一步量化工作任务、落实责任分工,并将耕地保护建设、粮食播种面积、粮食储备轮换、粮食应急保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以目标倒逼责任,以考核倒逼落实,全面压实粮食安全责任。
健全机制促规范。修订完善了《平利县粮食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平利县粮食应急处置预案》、《粮食安全责任联席会议制度》、《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等系列长效管理机制,制定出台了《平利县粮食储存防火应急预案》、《平利县女娲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消防应急预案》,在组织领导、责任制度、隐患整治、库存管理、轮换管理、应急处置等各方面为全县粮食安全工作提供制度规范,形成基础稳固、保障有力、协同联动的粮食系统安全体系。
狠抓储备稳供给。坚持把粮食储备作为应对粮食风险的“压舱石”,围绕储备充足、调控有力、供给稳定、运转高效的粮食安全储备保障目标,每年由县财政安排粮食风险基金及粮食储备、轮换相关费用227万元,引导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积极与黑龙江、内蒙古、山东等粮食主产区开展产销对接,保障储备粮源,强化动态轮换,确保库盈仓满、轮换及时。不断完善仓储设施,对低温仓实施智能化改造,有效防止虫害霉变,确保储备粮质量良好、储存安全。强化应急管理,修订完善《县级储备粮管理办法》《县级储备粮轮换管理办法》,建立县、镇两级粮食应急供储备网点11个,确保紧急情况下调得动、用得上。
强化监管保安全。围绕粮食收购、销售、储存、运输、生产等环节,常态化开展日常监督检查,每月对应急成品粮油开展4次安全检查,对原粮食储备库开展1次安全检查,对存在的问题现场交办限时整改,确保全县粮食绝对安全。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对储备粮和应急成品粮实行专仓储存、专人保管、专账记载,及时向主管部门上报储存、轮换及价格信息,确保数量真实、管理规范、储存安全。加大问题线索处置,扎实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巡察,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以陈顶新、虚假轮换、擅自动用等违法违纪现象,用铁的纪律护航粮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