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全县项目建设工作推进会议后,由县监察局、政府督查室、考核办和发改局抽调人员组成的督查组,采取查看项目建设现场、召开座谈会、反馈存在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及整改要求等方式对36个单位涉及的“十大建设项目”、三季度计划新开工项目、三季度急需加快推进的项目和未进入统计口径的项目进行了督查。针对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征地拆迁补偿、资金和市场制约、审批手续繁杂效率低下、项目建设环境及协调等问题,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对策或建议,一是抓好重点跟踪项目的建设进度。抓好十大建设项目,跟踪抓好停工和半停工的13个在建项目及三季度尚未开工的项目。二是继续加大项目征迁力度。项目所在镇主要领导要加强对征地补偿、拆迁工作的领导,亲自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三是破解资金瓶颈制约。进一步推进银企合作,充分发挥商业银行融资主渠道的作用,解决企业投资项目的资金缺口问题。四是建立完善投资项目退出机制。部分企业投资项目存在“占而不建、占大建小”等现象,极大地造成了资源浪费,建议社会投资项目实行淘汰制度,要求新进入的项目业主与政府签订《项目建设完成时限合同》,明确项目业主要按时开工建设,按时完成投资计划,以及约定项目退出条件、通过承诺协议形式监督项目业主的履约行为。五是营造项目建设良好环境,促进项目加快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