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发改办〔2016〕591号
各科室、委属各单位:
中秋、国庆两节将至,为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防“四风”反弹,进一步打造清正廉洁、文明节俭的良好节日环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明纪律规定
中秋节、国庆节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狠刹“四风”的重要节点。全委党员,尤其是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表率作用,严格落实“三严三实”要求,结合“两学一做”活动的开展,带头抵制各种歪风邪气,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把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和作风建设的有关要求真正落到实处,影响和带动广大党员干部清廉过节、文明过节。
二、强化监督执纪
委纪检组、监察室要突出监督重点,紧盯公款收送月饼等节礼、出入私人会所搞隐秘聚会、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违规使用公车和其他隐形变相“四风”问题,组织开展“两节”期间专项检查,加大明察暗访、随机抽查频次,持续保持对腐败现象的高压态势。同时要畅通监督渠道,充分利用电话、信箱、媒体等平台,广开案件线索收集渠道,认真受理干部群众信访举报,形成无处不在的监督网络,使“四风”问题无处遁形。
三、严肃查处问责
要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从严执纪。委纪检组、监察室将对“两节”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实施意见和市委十项规定精神不力,发生严重“四风”问题的,一律按照顶风违纪处理,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并在委内进行实名通报曝光,坚决做到零容忍、严惩戒,不留情面、不搞例外,进一步传导压力,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的强烈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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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