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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报陕南突破发展工作先进县(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04-16 09:15作者:

关于选报陕南突破发展工作
先进县(区)的通知

汉中、安康、商洛市政府:
  实施陕南突破发展战略以来,陕南各市、县(区)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为加快区域发展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积极的成效。为了鼓励先进,进一步推动陕南突破发展,省陕南突破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决定表彰一批在项目工作方面成绩突出的县(区)。经领导小组同意,现将《陕南突破发展工作先进县(区)评选办法》转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开展评选推荐工作,于4月25日之前将推荐的先进县(区)及单行材料报送省陕南办。

  (联系人:曹 磊   电话:87291142 )            

 

                    陕南突破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代章)
                   二OO八年四月十一日


主题词:陕南  先进县  通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08年4月11日印发
                                        共印10份

 

陕南突破发展工作先进县(区)评选办法

  根据陕南突破发展第二次工作会议决定,拟在今年召开的陕南突破发展第三次工作会议上,对在项目建设管理方面作出突出成绩的县(区)给予表彰奖励。特制定以下评选办法。
  一、评选条件
  1、县(区)委、政府能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陕南突破发展的战略决策,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发展县域经济,目标明确,思路清晰,工作措施得力,圆满完成年初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2、项目工作成绩突出。县(区)具有全力以赴抓项目的良好氛围,能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自身的资源优势,策划包装一批项目,项目前期工作扎实,申报材料准备充分,各项审批手续齐全完备;项目衔接有序,形成接续项目库;项目监督管理工作到位,能为项目建设提供良好环境和及时、有效的服务;能严格执行《陕南突破发展项目资金暂行管理办法》;能确保重点项目建设按计划实施,进展顺利,能按期及时上报项目进展情况;能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吸引一批外来企业和项目。开工重大项目数和引资履约率位于所在市前列。
  3、项目带动成效显著。年度县(区)国民生产总值、固定资产投资、地方财政收入、城镇居民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较快,增速位于所在市前列。
  4、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有效,污染治理工作得力。项目建设和投入运营都能达到环保标准。
  二、评选程序
  1、各市政府依据评选条件,向省陕南办推荐先进县(区)名单,并附单行材料。
  2、省陕南办根据各市推荐名单,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审核,将审核结果报陕南突破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三、名额分配及表彰奖励
  1、陕南三市共表彰5个县(区)。其中,汉中市2个、安康市2个、商洛市1个。
  2、陕南突破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在工作会议上对陕南突破发展工作先进县(区)进行表彰、授牌并给予每县(区)100万元的资金奖励,奖金主要用于县(区)项目前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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